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衛生健康局

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衛生健康局是常州市新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辦公地址為常州市新北區崇信路8號4號樓426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衛生健康局
  • 辦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區崇信路8號4號樓426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有關衛生健康、中醫藥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部署、政策、措施的建議。編制全區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和信息化建設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督查。編制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經費預算、決算。貫徹落實健康新北戰略部署相關工作。
(二)擬訂衛生健康人才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的引進和錄用工作,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人事、分配製度改革,負責系統內職工的勞動用工、考核、獎懲、工資福利、退休退職等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務實進修制度和繼續醫學教育。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
(四)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負責傳染病、職業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負責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和健康服務等工作。完善衛生監督執法體系,規範執法行為,監督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查處非法行醫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參與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等工作。
(五)負責組織擬訂並實施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健康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全區基層衛生健康、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建設,推進基本公共衛生均等化,完善基層衛生運行新機制,建立有利於基層事業單位運行的績效考核和評價機制。
(六)負責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布局規劃,制定全區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管理規範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制定和實施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制定並實施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用儀器設備配置計畫,負責醫療儀器設備及醫用耗材採購、使用的監督管理。
(七)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擬訂基本藥物遴選、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貫徹實施國家中醫藥法律、法規,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中醫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納入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戰略目標。指導基層單位加強中醫專科建設,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動中醫藥的繼承、創新和發展。
(九)貫徹落實國家生育政策,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貫徹落實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立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幫扶和促進家庭發展等機制。落實人口發展規劃相關任務,依法組織實施統計調查,參與全省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十)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全區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協調推進全區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十一)牽頭組織全區徵兵體檢和無償獻血工作。指導區醫學會開展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黨工委(區委)、區管委會(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計財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重要文稿起草和審查、建議提案辦理、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報送、人防、信訪、工會、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機關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意識形態管理、新聞宣傳和信息發布、輿情引導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牽頭做好衛生應急工作;指導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牽頭負責全區衛生重點項目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基層單位預決算及採購(除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儀器設備)工作;提出各類衛生健康專項資金安排建議並監督使用;負責財務核算工作和季度、年度財務統計工作的匯總和上報;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衛生健康一處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組織、黨建、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考核獎懲、群團等具體工作;組織全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年度綜合績效考核工作;指導、檢查、督促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幹部教育管理等工作;配合做好紀檢監察、巡視巡察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對口支援有關工作;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因公出國、出境工作;擬訂全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人員招錄、調配及政策性安置工作及崗位設定管理、績效工資管理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繼續醫學教育和成人教育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科醫生規範化培訓、務實進修和繼續醫學教育。
(三)衛生健康二處
負責編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職業病危害等專項應急預案,協調做好各類突發事件中的預防控制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和疫情的蔓延;負責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交流工作;承擔區疾病預防控制領導小組業務工作;負責擬訂全區公共衛生和婦幼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婦幼衛生健康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婦幼衛生、母嬰健康安全保障、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規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和避孕藥具管理髮放;推進全區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負責基本和重大公共衛生績效考核資金安排和分配工作;組織實施衛生健康信息化工作;擬定全區健康教育與促進計畫,負責健康教育與促進管理工作;負責擬定健康新北建設職責分工方案、年度計畫和相關制度,並協調組織實施;組織對全區推進健康新北建設工作的指導與督察、考核和評估;組織開展創建衛生鎮、衛生村、衛生單位工作,推進健康城市、健康鎮村、健康單位建設,做好衛生創建、健康創建命名和動態管理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業務工作。
(四)衛生健康三處
負責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標準;負責醫療機構市場準入現場驗收和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工作,指導全區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和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承擔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考核校驗、變更等工作;負責編制各類醫療應急救援預案,協助做好重大突發事件、自然災害的醫療救護工作;承擔全區重大活動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內醫療廢棄物、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安全處置管理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協調做好全區醫療衛生機構保險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職業衛生監督檢查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指導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推進全區衛生健康誠信體系建設;衛生統計報送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管理工作;擬定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統籌協調最佳化全區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基層單位加強醫聯體建設,負責二級專科醫院、二級綜合醫院、社區醫院、區域醫療中心建設和基層特色科室創建;組織實施國家藥物政策和基本藥物制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制度績效獎補資金的安排和分配工作;負責擬訂醫療儀器設備的配置計畫和資金安排;承擔基層單位藥品、中藥材、醫用耗材、醫用生物製品及醫療儀器設備採購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區醫療保障部門的溝通,配合做好相關工作;負責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和指導全區中醫及中西醫結合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師承教育,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承擔雙擁、徵兵體檢、掃黑除惡和區無償獻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中醫管理處)
(五)衛生健康四處
負責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落實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宣傳並組織實施國家的生育政策,做好生育服務管理和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和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幫扶制度;負責擬訂全區老齡健康政策、規劃、規範並組織實施,推進全區老齡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貫徹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江蘇省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等法律法規,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區計畫生育協會和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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