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寧市文物管理局

常寧市文物管理局

常寧市文物管理局位於常寧市泉峰街道辦事處青陽中路111號,前身為常寧縣文物管理所,成立於1989年,2002年升格、更名為常寧市文物管理局,隸屬市文化廣播新聞出版局主管的副科級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常寧市文物管理局
  • 類型:政府部門
  • 地區:湖南省常寧市
  • 機構:辦公室等
簡介,機構設定,職責職能,

簡介

在常寧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視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常寧市文物管理局始終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全局幹部職工、艱苦奮鬥、開拓進取,全市文物保護工作取得跨越式發展。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處22個文物點、中國傳統村落1個、中國景觀村落2個、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6處、省歷史文化名村1個、衡陽市愛國主義教育基地4個、衡陽市共產黨員理想信念教育基地1個、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30處,另有不可移動文物點177處,館藏文物4000餘件(套)。

機構設定

常寧市文物管理局內設1室1股1隊,即:辦公室、文物保護股、文物執法中隊;下設水口山工人運動陳列館、培元塔文物管理所、文物考古研究中心等機構。

職責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制定全市文物保護具體辦法。
二、審核、申報市(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推薦、申報全國、全省、衡陽市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會同有關部門申報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世界文化遺產及傳統村落。
三、管理、協調和指導全市文物保護、發掘、宣傳、研究、出境等業務工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申報重點文物發掘、保護、維修項目;組織、指導重點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論證、設計、施工、質量監督及驗收。
四、會同有關部門審批或申報文物保護單位維修、遷移、拆除、古建築維修設計及施工隊伍資質;管理和監督全市文物勘測設計、施工、調查、勘探、考古發掘。
五、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計畫以及重大工程項目建設;負責全市博物館、紀念館、陳列館建設與管理;負責文物庫房管理。
六、負責全市文物行政執法監督;對查處盜竊、破壞、走私文物案件提出文物方面專業性意見;對社會文物進行巨觀管理;督促、檢查、指導、協調全市文物安全保衛和消防、技防工作。
七、編制文物事業經費預算;負責市境內文物普查、研究、整理、建檔和保管工作。
八、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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