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自檢功能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

《帶自檢功能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是2018年12月24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帶自檢功能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
  • 外文名:Residual current operated protective devices with self-test function(RCD-ST)
  • 標準編號:T/CEEIA 329—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12月24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2月2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陳永亮、李人傑、王宇軒、劉陽、朱駿傑、周長青、周磊、樓銘達、戴水東、王農、陳嘉、李成力、包志舟、凌鴻浩、龍煥祥、譚文興、錢加燦、汪泰宇、林凱、鄒建華。

起草單位

上海電器科學研究院、上海復旦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諾雅克電氣有限公司、施耐德電氣(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蘇州未來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之江開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壓電器有限公司、上海西門子線路保護系統有限公司、蘇州益而益電器製造有限公司、浙江人民電器有限公司、上海精益電器廠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信輝達電子有限公司、深圳市良輝科技有限公司、餘姚市嘉榮電子電器有限公司、環宇集團浙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溫州奧來電器有限公司、中山市開普電器有限公司。

適用範圍

本標準可以用於指導交流額定電壓不超過1 000 V的帶自檢功能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

技術內容

GB/T 16916.1—2014及GB/T 16917.1—2014中第1章適用,並作出如下修改: 本標準適用於交流50 Hz或60 Hz,額定電壓不超過240 V,額定電流不超過125 A,額定短路能力不超過25 000 A,動作功能與電源電壓有關的帶自檢功能的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以下簡稱RCD-ST。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