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主要儀式,基本簡介,基本婚俗,
主要儀式
“帳房桿戴頭婚”的儀式是:姑娘長到十五、十七或十九歲時(一般取其奇數,但也有十六或十八歲者),家人為姑娘精心繡製衣服一套、頭面一副,選擇“吉日”(一般在農曆正月初八)宴請賓客,將頭面掛在支撐帳篷(也叫帳房)的佛龕前的房桿上,請一位或兩位動作利落的已婚婦女,幫姑娘梳頭,將十二根小辮子梳編成三條大辮子,左右耳側各一條,背後一條,將三條頭面編入髮辮戴好。在佛龕前辮頭,就算戴了頭。戴頭之後,在父母的帳篷旁給姑娘另扎一頂小帳房。戴頭面後,將姑娘的腰帶也掛在帳房桿子上,這是一種“信號”,標誌著姑娘有了與男子交往的權利。從此,就可以與相好的男子同居,共同生活,生了孩子也是合法的,不受社會非議或指責。
基本簡介
帳房桿戴頭婚,也謂之招“房客”。如果男女感情相好,可長期居住,所生子女稱男子為“穀雨”(裕固語“穀雨”即叔叔的意思,並非父親);如感情較疏遠和臨時性的,稱“達嗄”(即舅舅),西部稱為“巴巴”(意為叔父)。帳房桿戴頭的婦女,有的感情比較專一,與一個固定的男子生活到老。但也有中途感情發生波折而分手與另外男子居住的,也有男子中途遺棄女方的。同居的男子,必須幫助女家勞動,照顧雙方的家庭生活,如果不勞動就不受歡迎,尤其不受女方父母的歡迎,嚴重的則不能繼續維持原來的同居生活,被逐出家門。男子雖和女方同居,但無夫妻名分,男子也無財產繼承權。一般說戴頭婦女在家庭中地位較高,主宰著家庭權利,不受男子約束。如果子女多者,經男女雙方同意,也可給男家一二。
帳房桿戴頭後,上門求偶的男子較多,今天這個來,明天那個來,有時幾個男子同時來,男女雙方都在很大程度上有性自由,雙方都沒有為對方保持忠貞的義務。女方父母對此類事情從不過問,更不受社會非議。男女通過一段時間的交往,關係相對穩固,就成了只有一個男子上門“從妻居”(時間或長或短)。此種婚俗,夫妻結合不甚牢固,雙方都不是互相占有,他們仍然可和其他男子或女子來往,離異頻繁而隨便。在離異時,男子不能帶走任何財產,孩子亦屬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