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宗縣教育局是師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落實省、市、縣關於教育的決議,擬定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規劃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2.負責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定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3.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巨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工作。擬訂基礎教育的評估標準、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檔案,組織審定中國小縣級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4.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5.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6.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加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負責統計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7.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指導全縣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統籌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8.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指導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工作;組織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實施教師資格制度,負責初級中學、國小、幼稚園學校教師資格的認定;指導全縣教育系統職稱改革,主管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
9.歸口管理全縣國民學歷教育;規劃、協調和指導各種學歷後的繼續教育;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的招生計畫並組織指導實施;組織各類招生考試、成人自學考試和相關的社會考試工作。
10.領導所屬學校的黨群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行政監察、信訪、審計和行風建設。
11.負責直屬單位、學校的人事管理工作。
12.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和貧困學生資助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治安環境綜合整治和突發事件處置。
13.承辦師宗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師宗縣教育局為一個正科級行政事業單位,一級獨立核算單位,下設34個二級預算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