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扎連科1995年被總統
庫奇馬任命為烏克蘭能源部長,1996年
升任總理,1997年被解職後當選烏克蘭議會議員,並
領導和
發起反對庫奇馬的運動。後來,烏檢察機關曾以濫用職權、非法開設海外銀行賬戶和貪污等罪名對他提出訴訟。1998年底,拉扎連科因涉嫌洗錢在企圖逃離
瑞士時被捕。
1999年2月,拉扎連科逃亡美國,企圖尋求
政治避難,但美國政府卻應烏克蘭和瑞士的要求,
逮捕了拉扎連科。2000年6月,美國政府以通過美國銀行洗錢、勒索、欺詐和轉移盜竊財產等罪名對拉扎連科提起訴訟。2004年6月,美國一個聯邦陪審團裁定拉扎連科有罪,他繳納8600萬美元
保釋金後獲得保釋,但仍受美國當局監視。
2006年8月25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舊金山聯邦地區法院以洗錢、欺詐和勒索等罪名,判處拉扎連科9年監禁,並處以1000萬美元
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