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
《
舊約》可以指《
塔納赫》(或稱《
希伯來聖經》),並不是一本書,而是許多本書經過
猶太教祭司蒐集、整理、加工、編纂、匯集而成的一套書,它包括猶太民族自公元前2世紀到公元前2世紀在民間流傳的口頭和文字的重要資料,內容有民間流傳的神話故事、歷史傳說、史詩、戰歌、愛情詩、小說、戲劇、先知的訓誡、國王制定的法律、編年史和祭司貴族制定的教規、信條等等。可見,《舊約》不僅僅是猶太教的經典,也是了解和研究
希伯來民族歷史和文學的最直接最重要的文獻資料。
塔木德
《塔木德》(Talmud)共20卷1萬2千多頁,250多萬字,包括《密西拿》、《革馬拉》、《米德拉西》3個部分,是10個世紀中2000多位猶太學者對自己民族、歷史、文化、智慧的發掘、思考和提煉。是猶太人生活規範的重要書籍。
從整體看,反映7世紀前猶太教的宗教信仰、口傳律法、倫理規範和社團生活的歷史發展。其內容分3部分:①密西拿,又譯
密什那或米書拿,原意為複述,為律法條文,稱《口傳律法典》。成書於2世紀末。共6卷63篇:第一卷為有關農事的律法和祭儀。第二卷為宗教節日、安息日及齋戒的規定。第三卷是有關婚姻及離婚的律法。第四卷為記述民法、刑法及訴訟的條例。第五卷為有關祭祀和奉獻的禮儀。第六卷闡述不潔和潔淨的事項。②革馬拉,原意為完成,是密西拿的補編和說明,以注釋形式對條文作問答式闡述,稱《口傳律法典詮釋》。狹義的塔木德即指革馬拉文集。巴勒斯坦學派的詮釋完成於4世紀中葉。巴比倫學派的詮釋定型於6世紀初,後被各地猶太社團所接受。③米德拉西,原意為講解,即律法和倫理的通俗說教,既指塔木德文獻中別具一格的闡釋方法,又指用這種方法寫成的經文注釋,通稱《
聖經經文注釋》。
猶太教認為,上帝在西奈山啟示摩西的妥拉,是對猶太人及全人類的教誨和誡命。除成文的律法書即《摩西五經》外,還有不成文的律法、習俗及對成文律法的解釋,稱口傳律法。塔木德是口傳律法的最高文字形式。它解釋律法使之適應變化中的政治社會環境,並加以補充。其內容不僅講律法,亦涉及天文、地理、醫學、數學、農業等方面。按體裁,分條文和講解兩部分。按內容,分哈拉卡和阿加達兩類:前者涉及律法、禮儀和教義,說明律法如何適用於現實生活;後者講解非律法內容,敘述和補充有關軼事並探究經文要旨。從8世紀起,因塔木德文體結構鬆散,一些猶太學者據此摘編簡明法典。正統派猶太教視其為律法最高權威,並在以色列國成立後爭取將塔木德定為全國的基本法。今在以色列拉比法庭上僅適用於家庭法問題。
在
希伯來語中,“塔木德”(Talmud)的意思是“偉大的研究”,這是一部
猶太人作為生活規範的重要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