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蘭代斯

布蘭代斯

布蘭代斯(1842~1927),丹麥文藝評論家,文學史家。1842年2月4日生於哥本哈根,1927年2月19日卒於同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布蘭代斯
  • 外文名:Brandes,Georg
  • 國籍:丹麥
  • 出生日期:842年2月4日
  • 職業:藝評論家,文學史家
外界評價,個人經歷,

外界評價

曾在哥本哈根大學讀法律、美學和哲學。1864年獲美學碩士學位。1872~1875年在哥本哈根大學任教,其間進行了一系列演講,縱論法、德、英等國的浪漫主義、民主主義運動和文學的動向及源泉,猛烈抨擊丹麥文壇上的唯心主義,提出作家應該關心現實社會、用現實主義手法進行創作等主張,得到比昂松、易卜生、斯特林堡、德拉克曼等許多作家熱烈回響。這些演講後來彙編成《十九世紀文學主流》一書出版,共6卷,是世界文論的傳世名著。
布蘭代斯的文學觀在北歐乃至歐洲其他國家廣為傳播,可他本人卻受到保守派的打擊和迫害,被迫離開丹麥去柏林僑居。
1883年返回丹麥後,繼續在哥本哈根大學任教。1887年赴俄國講學,不久發表了《俄羅斯印象記》和《波蘭印象記》。還撰寫有名人傳記作品,《瑟倫·克爾凱戈爾》、《莎士比亞傳》、《歌德傳》、《伏爾泰傳》等。
他的激進的民主主義文學觀不僅改變了丹麥和北歐浪漫派文學脫離實際的傾向,而且推動了整個歐洲現實主義文學的發展。

個人經歷

路易斯·D·布蘭代斯(1856-1941)
Louis D.Brandeis
路易斯·D·布蘭代斯(Louis D.Brandeis)(1856-1941),是最早在美國提供無償公益服務的律師之一,同時亦是美國最高法院的第一位猶太人大法官。美國著名社會工作者弗洛倫斯·凱利曾經說過:“在林肯之後,再沒有人比路易斯·D.布蘭代斯更理解人民大眾。”
布蘭代斯生於美國肯塔基州的路易斯維爾城,18歲進入哈佛法學院,1877年畢業時,他獲得了法學院有史以來最好的成績。1878年,布蘭代斯成為律師,豐富的社會科學知識使他對現代工商業的運作和規範了如指掌,不久他就成為全美最成功的辯護律師,直到1916年被威爾遜總統任命為美國最高法院的終身大法官。財富使布蘭代斯過上舒適的生活,但他並不以此滿足,卻有著更高的精神追求。在做律師期間,他極力論證過最長工作時間和最低工資的合憲性,被稱譽為“人民的律師”。所謂“人民的律師”,就是為了正義而戰,為此他拒絕收取費用,認為這會妨礙他對正義的追尋。
馬勒訴俄勒岡案
馬勒訴俄勒岡案就是布蘭代斯為民請命的官司之一。這一案件中,因之前判例的原因,布蘭代斯認為,光靠法律邏輯幾乎不可能打贏這場性質相同的官司。基於自己豐富的社會科學素養,他決定另闢蹊徑,用社會科學研究的證據和醫學文獻來說話,來喚起法官的良知和民眾的注意。
布蘭代斯在法庭上出示的辯護書,僅用2頁的篇幅談及法律先例,但卻用了100多頁的篇幅援引大量統計數據和醫學報告,說明勞動時間過長對婦女健康所產生的危害。在這些權威證據面前,美國最高法院一致認為,婦女撫育後代的特殊社會責任需要特別的保護,因為“健康的母親為強壯的後代所必須,為了種族的強健,婦女身體健康必須成為公眾利益和關懷的一部分”,因此,支持了布蘭代斯一方的訴訟請求。
布蘭代斯引用案件所涉及的社會事實和統計數據,而不是法律先例,來說明立法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做法,開創了新的法律辯護形式。這種內容廣泛、說服力強的法律辯護形式統稱為“布蘭代斯訴訟方法’(Brandeis brief)。半個多世紀後,美國反對種族隔離的律師們就是用同樣的辦法,撕開了美國種族隔離的籬笆。
《投資銀行家們如何用別人的錢》
1912年,美國眾議院銀行和貨幣委員會成立普若委員會,調查由J.P.摩根公司和其他大銀行引發的貨幣和信貸集中的問題,布蘭代斯於1913年向國會提交了一份影響很大的報告。根據這份報告,在1913年到1914年間,布蘭代斯在《哈潑斯周刊》發表了一系列反對貨幣托拉斯的文章,後被人結集成書,英文原名為《投資銀行家們如何用別人的錢》。對布蘭代斯來說,政府管制並不是要限制市場創新或者企業家精神,而是要對投資銀行家的沒有羈絆的貪慾進行控制。除了清晰明確的法律規制外,布蘭代斯還特彆強調了公開性之於金融行業的重要性:“‘公開’被推薦為消除社會和工業弊病的救濟方法。陽光是最好的消毒劑,燈光是最有效的警察。”這句話從此經常被羅斯福總統在演講中引用。這本書影響了伍德羅·威爾遜總統的“進步運動”和富蘭克林·羅斯福總統的“新政”,對我們理解今天的金融危機同樣也富有啟發。
聯邦最高法院歷史上第一位猶太人大法官
1916年,經威爾遜總統提名,布蘭代斯當選為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成為聯邦最高法院歷史上第一位猶太人大法官。他堅持反壟斷、反大資產階級、反大公司的立場,與霍姆斯卡多佐等聯邦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被合稱為富有改革精神的“進步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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