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道夫·布爾特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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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道夫·布爾特曼(Rudolf Bultmann1884年8月20日-1976年7月30日),德國神學家、《新約》學家。布爾特曼是他稱之為“《新約》非神話化”的倡導者,同時他亦對馬丁·海德格爾的哲學加以推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魯道夫·布爾特曼
  • 外文名:Rudolf Bultmann
  • 出生日期:1884年8月20日
  • 逝世日期:1976年7月30日
人物生平,神學著作,

人物生平

布爾特曼於1884年出生,成長於路德宗背景的家庭,父親為路德宗牧師,祖父母皆是神職人員。布爾特曼在圖賓根柏林馬爾堡攻讀新教神學。
布爾特曼在1910年於馬爾堡大學完成博士論文,題目為《保羅書信的講道風格》,兩年後取得授課資格,在馬爾堡大學任教,初時曾任私人講師。對於馬爾堡大學神學系和哲學系一眾學生來說,布爾特曼影響深鑽棄茅遠,格爾哈德·克呂格(Gerhard Krüger)陵慨協亦深受其影響。布爾特曼自1916年起在布雷斯勞大學任教,自1921年起又回到馬爾堡大學任教,直到1951年榮休為止。退休後仍然活躍,常常受邀至各國演講,雖然處在希特勒的年代,但教職未受影響,主要原因是他不積極參與政治活動。
海德格爾在20世紀20年代亦曾任教於馬爾堡大學,他們二人關係友好。

神學著作

布爾特曼在其《新約與神話學》(1941年)中介紹了他關於《新約》宣付嚷催項講之去神話化(Entmythologisierung)的綱領。
《新約》的形式鑑別學研究
1921年,布爾特曼出版了《共觀福音晚判駝傳統的歷史》(Geschichte der synoptischen Tradition),至今仍為《新約》釋經研究的經典之作。布爾特曼以形式鑑別學的方法對“共觀福音”(《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進行了全面分析,追溯構成共觀福音書內容的不同來源。
從自由主義神學到辯證神學的過渡
1924年,布爾特曼撰寫了〈自由主義神學與新近神學運動〉(Die liberale Theologie und die jüngste theologische Bewegung)一文,與自由主義神學分道揚鑣。布爾特曼誠然對自由主義神學的成就表示肯定,認為自由主義神學對於理解基督教的歷史淵源實有貢獻,自由主義神學家亦對基督教的真理宣稱作了徹底的批判。布爾特曼也不反對史學研究方法是神學研究中的一個領域,只是史學研究方法在自由主義神學中被過分高舉了。換句話說,歷史知識並不適宜作臭祖霸定為基督教信仰的基礎。布爾特曼贊同辯證神學家(例如巴特、戈格騰)的觀點,認為人既不能單憑己力,也不能通過神學研究來認識上帝。相反,唯有出於上帝的恩典,通過上帝的啟示,人才能認識上帝。
《新約》的去神話化
布特曼認為第一世紀的教會用了神話的語詞來表達其信仰,而如何分辨可由三個標準來看:一若新約作者將他內心的觀念投射到世界上來,就是使用了神話的方式。 例如:人內心罪惡,常常使人無法自主,而人將它訴諸於一股力量,而形成了撒旦的概念;二新約作者所講述的內容若違反科學,那也就是神話;三新約聖經中的教義,若是現代人所不能接受的那也稱為神話。 去神話的過程,並非像自由派的神學家一樣,把所有的的神跡去除。而是站在實存的角度去辨識作者,如何用神話的語言將福音的信息傳揚出來。他認為新約所記載的耶穌同時用史實與神話的方式被描述出來。例如:童女所生,所指的是耶穌降世乃是上帝的作為。十字架上的死是一件史實,但它被視為一神秘事件。其實它並不神秘,而是接受十字架的意義就是樂去故與主同死,不再犯罪。至於耶穌的復活,不需戶坑要追究歷史的證據,因為他活在信者的心中。 所以聖經的真理並非來自字面的意義,而是象徵性的表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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