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特哈副都統轄區

布特哈副都統轄區,清代,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

清代,黑龍江將軍轄區下設的二級政區。副都統駐布特哈城。
布特哈,亦作“布特罕”,滿語音譯,意為“虞獵”或“打牲”,引申為“打牲部落” 。乃清初對居於嫩江流域及大、小興安嶺一帶的索倫(今稱鄂溫克)、達呼爾(今稱達斡爾)、鄂倫春、錫伯等漁獵民族的總稱。因其以采捕狩獵為業,故稱。初設索倫、達呼爾總管 2員,後增設副都統銜總管1員,統轄兩部。總管衙門駐嫩江右岸伊倭齊(亦作宜臥奇,今內蒙古自治區莫力達瓦達斡爾族自治旗境內)。
布特哈總管專司索倫、達呼爾、鄂倫春等族事務,無固定轄區,凡齊齊哈爾、墨爾根、黑龍江3城副都統轄區內之索倫、達呼爾、鄂倫春族遊獵地區及黑龍江以北至外興安嶺巡邏鄂博,均屬其巡查與管轄範圍。1882年(清光緒八年),於興安嶺增設興安城總管,專司鄂倫春族事務。1894年7月2日(清光緒二十年五月二十九日),清廷批准,將布特哈總管改為布特哈副都統,副都統駐地由伊倭齊移至江東之博爾多站(今訥河市訥河鎮郊)。同年8月3日(農曆七月初三日),“以記名副都統葉普春為新設布特哈副都統”。1906年2月15日(清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裁撤布特哈副都統,以嫩江為界分設東、西兩路布特哈總管,全稱為“布特哈東路總管”、“布特哈西路總管”,通稱“東布特哈”、“西布特哈”。東布特哈總管於同年5月21日(農曆四月二十八日)啟用“布特哈東路總管之關防”。1910年1 1月(清宣統二年十月),於東布特哈總管駐地設定訥河直隸廳,遂裁撤東布特哈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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