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爾津博拉提三號墓群

布爾津博拉提三號墓群

博拉提三號墓群位於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共清理墓葬20座,有石棺墓、豎穴墓、石槨墓等,出土陶器、銅器、石器等約20件。根據碳十四年代數據以及墓葬形制、出土遺物推斷,應為青銅時代墓葬,初步認為屬於克爾木齊文化範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布爾津博拉提三號墓群
  • 地理位置:新疆阿勒泰
  • 開放時間:暫未對外開放
墓群位置,價值,

墓群位置

博拉提三號墓群位於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共清理墓葬20座,有石棺墓、豎穴墓、石槨墓等,出土陶器、銅器、石器等約20件。根據碳十四年代數據以及墓葬形制、出土遺物推斷,應為青銅時代墓葬,初步認為屬於克爾木齊文化範疇。
布爾津縣位於祖國西北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北部,阿爾泰山南麓,準噶爾盆地以北,額爾齊斯河河畔,其北部和東北部與哈薩克斯坦、俄羅斯、蒙古國接壤,縣境內有古代墓地65處,類別有石堆墓、土堆墓、石圈石堆墓、石圈土堆墓、石圍墓、石板墓等,根據墓葬附屬遺存的情況,又有石人石堆墓、列石石堆墓等;墓葬封堆大小不一,最大的直徑約百米。
2011年—2012年,為配合新疆布爾津縣也拉曼定居興牧水利工程建設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對也拉曼定居興牧水利工程涉及的也拉曼墓群進行了搶救性發掘。也拉曼墓群由喀拉塔斯墓地,博拉提一、三號、四號墓群,庫木達依力克墓群組成,其中博拉提三號墓群共清理髮掘墓葬46座,出土文物有石器、陶器、銅器、鐵器、骨器等,約60件。
博拉提三號墓群位於新疆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窩依莫克鄉博拉提村西南,墓群西南有正在修建的水庫,東部、南部墾有農田,再向南有簡易鄉村公路,北靠阿爾泰山支脈博拉提山,共發掘墓葬46座,有豎穴石棺墓、石板石棺墓、豎穴土坑墓、豎穴偏室墓、帶墓道的豎穴土坑墓,出土有陶器、銅器、石器、骨器、鐵器等,約60件。
其中石板石棺墓M18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該墓位於墓群西部,土封堆略呈較低矮的覆斗形,平面長方形,表面覆蓋稀疏荒草,封堆頂部較平坦,北部及西部各有一以石板圍成的石框。
北部石框長約80、寬約60、深約70厘米,所填沙土黃褐色,夾雜石塊,底部石塊較多,可能是原來石框的蓋板風化粉碎後,掉入石框內。底部有零星碎人骨痕跡,東南角有一素麵橄欖形石罐。構成石框的石板內壁下部多有紅色塗畫痕跡,具體圖案模糊不清。
西部石框較小,長約60、寬約40、深約60厘米,石板風化嚴重,所填沙土黃褐色,夾雜石塊,底部亦有石塊,可能是風化後的石蓋板粉碎後跌入。底部不見骨骸痕跡,東北角一長方形石板下面蓋有紅色顏料,靠近北比中部出土一橄欖形黑色陶罐,口沿下刻有三道弦紋,再向下刻有三角波折線起始的菱形小方格紋飾,製作精細。
封堆頂部北部石框東側,發現一長約40、寬約30厘米的石板,掩壓一長約30,寬約20厘米的石框,內無遺物。
封堆中部發現一紅色色橄欖形陶罐,直口平唇,沿下飾縱向波折三角紋,肩部及以下均飾橫向波折三角,間有點戳紋、壓印紋。陶罐受土沁影響,微呈灰色,陶罐東北側有素麵的石罐殘片。
封堆下,東西方向各有一較大石棺,均有石蓋板。
東部石棺以較厚的六塊砂岩組成石棺四壁,南、北各一塊,東、西壁各二塊,西內壁偏南處有一近似於倒扣酒杯的圖案,南內壁偏西處有一匹鑿刻的馬。
石棺內豎立有兩塊石板,用來支撐蓋板。其中一塊上有紅色塗抹痕跡;石蓋板已碎裂,西南角蓋板表面上發現有馬牙,石棺底部碎骨較多,估計是埋葬不久就被盜了。墓室與石棺之間填充碎石塊,石棺與墓室東南角之間發現有一套石器:兩件大小不一的石拍,一件石錘,一件石砧,表面均有紅色顏料痕跡,為加工顏料工具。石拍用來拍碎顏料,石錘則進一步砸碎顏料,並在石砧上研磨顏料。經過初步檢測,紅色顏料主要成分是鐵礦石。
墓室東側偏南處,發現原始地表上有一塊約1平方米的紅色痕跡,應為加工顏料的地點,甚為珍貴,墓葬內彩繪所使用顏料應該就在此處加工完成。
西部石棺以較薄的頁岩石板組成,東、西、南壁各一塊,北壁二塊,表面脫落嚴重,仍保留有紅色圖案,斜菱形方格紋內填有紅點。石棺中間有一塊石板豎立,支撐石蓋板,石蓋板東南角確一約50厘米的弧形,邊緣鑿痕明顯,應是盜洞所致。墓內骨骼零碎雜亂,有一殘陶杯。中間偏西有一石板構成的石室,內無遺物及任何痕跡。
該墓葬內出土的一些橄欖形石罐以及陶罐,體現其與阿勒泰市切木爾切克墓群出土文物的一致性和延續性。根據碳十四年代數據以及墓葬形制、出土遺物表明,此墓葬距今約4000年,屬於青銅時代,初步認為屬於切木爾切克(克爾木齊)文化範疇,博拉提墓群的碳十四數據也表明這一點。切木爾切克文化最早從距今約4000年的青銅時代開始,延續至早期鐵器時代,是薩彥——阿爾泰地區早期考古學文化,近年來,在蒙古國西部也發掘了較多的同類文化遺存。
除此之外,還首次在阿勒泰地區發現了有墓道的墓葬,共有4座,其中3座東西向斜坡墓道與墓室之間有石板分隔,石板可能相當於墓門,一座墓葬的墓道里還樹立了一尊典型鹿石,鹿石首正反對應鑿刻有圓環,正面上半部鑿刻有一匹馬,形態逼真。另外一座帶有南北向短直墓道的墓葬,墓道淺、短,可能是為了上下和出土的方便。
這次發掘的18號石板石棺墓是自1963年以來,首次完整發掘的切木爾切克文化類型的石板墓,對於其封堆、墓室構築方式有了較深的了解,進一步深化了對切木爾切克考古學文化的研究。
其餘墓葬多為石棺墓,也有偏室墓。墓葬多數是東西向,偏室墓既有北偏,也有南偏的;有的石棺墓封蓋嚴密,由多層岩石封蓋。
出土的銅器中有戒指、鏡、飾件、雞首銅簪等,陶器有罐、尊、壺等,石器有鹿石、磨盤等,骨器有帶扣、導尿器等。
阿勒泰地區發現有大量以紅色顏料描繪的洞穴岩畫,18號墓葬紅色顏料加工地點及其加工工具的發現,對於研究古代阿勒泰地區顏料的使用具有重要的意義。 經過初步鑑定,這些顏料主要成分為氧化鐵。
斜坡墓道墓葬及其墓道中發現豎立的鹿石,均為阿勒泰地區首次發現,對於進一步認識當地早期考古學文化有著重要的意義,加工顏料現場及其加工顏料工具的發現不但在學術研究上有著深遠的影響,對於搶救性考古發掘也有著指導作用,它的發現再次表明只要嚴格按照田野考古發掘工作規程發掘,就可以獲得更為細緻、全面的信息。
與這次發掘的18號墓類似的石板石棺墓過去也曾有發現,早在2004年,布爾津縣窩依莫克鄉農民在修水渠時,就發現了一座石板石棺墓,4塊加工過的砂岩石板組成的石棺內壁有彩繪格線紋,格線內有圓點,內壁上還雕刻有十分清楚的人面紋飾,出土有內壁繪有黑彩格線紋飾的陶豆、橄欖形陶罐、石劍或者石矛、陶豆。這樣的墓葬哈巴河縣也有發現,因此,自阿勒泰市向西,經布爾津縣到哈巴河縣境內,都有切木爾切克文化的遺存。
綜合近年來在布爾津縣發掘的整體情況來看,布爾津縣早期的考古學文化延續了新疆阿勒泰地區史前考古學文化——切木爾切克文化的特徵,晚期的多在兩漢時期,部分墓葬晚至隋唐。
博拉提三號墓群的發掘,不僅僅開拓了研究切木爾切克文化的視野,而且進一步證實了阿勒泰地區在亞歐草原史前時期具有的重要地位,也從側面反映了當時較高的文明程度。

價值

2012年,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共主持考古發掘項目20餘項,經國家文物局組織評選,其中若羌米蘭遺址、吐魯番勝金口石窟、布爾津博拉提三號墓群入選年度“中國重要考古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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