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口服液

布洛芬口服液,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兒童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布洛芬口服液
  • 用途分類:羧酸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作用,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

成份

布洛芬

性狀

本品為黃色或淡黃色液體。

適應症

用於兒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也用於緩解兒童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痛經。

規格

10ml

用法用量

口服,12歲以下兒童用量請見下表:
年齡(歲)體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數
 1-3 10-157  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
 4-6 16-2110  隔4~6小時重複用藥1
 7-9 22-2715  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10-1228-3220 不良反應
偶見輕度消化不良、皮疹、頭痛及轉氨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腸道出血而加重潰瘍的報導。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忌

1 對阿斯匹林和其他非甾體抗炎藥及本品過敏者忌用。   
2 活動期消化道潰瘍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明確。

兒童用藥

尚不明確。

老年用藥

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

尚不明確。

藥理作用

本品為具有抗炎、解熱、鎮痛作用的非甾體抗炎藥,通過抑制花生四烯酸代謝中的環氧化酶、減少前列腺素(PG)的合成而起作用,其消炎、鎮痛、解熱效果與阿斯匹林、保泰松相似而優於對乙醯氨基酚。

藥代動力學

尚不明確。

貯藏

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

10ml*6支/盒。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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