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格八國外長會議,蘇聯、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國、匈牙利、波蘭、羅馬尼亞八國外長會議。1950年10月21—22日在布拉格舉行。會議發表長篇公報,譴責1950年9月美、英、法三國紐約外長會議就德國問題達成的協定,抨擊該協定是“對歐洲的威脅”,“嚴重破壞了這些國家按照《波茨坦協定》應當承擔的義務”。公報提出解決德國問題的四項建議:一、四大國共同宣布反對德國重新武裝,反對使德國介入侵略性計畫的任何政策,真誠地貫徹旨在使德國民主化、和平化的《波茨坦協定》;二、取消對發展德國和平經濟的一切限制,同時防止德國戰爭潛力的恢復;三、立即締結對德和約,其中須規定德國統一和一年內撤出所有占領軍;四、由民主德國、聯邦德國同等數目的代表組成全德制憲議會,負責起草德國憲法並協助起草對德和約。1950年11月3日,蘇聯照會美、英、法三國政府,提出在布拉格八國外長會議建議的基礎上召開四大國外長會議。美、英、法三國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