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增進論

市場增進論是日本學者青木昌彥針對“東亞奇蹟”,研究了政府在東亞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提出的一種新的觀點,“市場增進論”,認為政府政策的職能在於促進或補充民間部門的協調功能,而不是將政府和市場僅僅視為相互排斥的替代物,區別於新古典經濟學的“親善市場論”。青木昌彥運用博弈論,認為社區規範是內生的,在既定技術和地理條件下,社會經濟因素在多種規範選擇中起著重要作用。

什麼是市場增進論,市場增進論的產生背景與觀點,

什麼是市場增進論

政府和市場,誰在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這個問題一直是經濟學界爭論的焦點之一。綜觀西方經濟學歷史,可把各主要經濟學流派粗略地分為以亞當·斯密為代表的“市場親善派”和以凱恩斯為代表的“政府推動派”,他們都把市場和政府控制視為資源配置機制。其區別在於市場能否自動出清。市場親善派認為,實現這一目標不應受政府行為的干擾,完全依靠市場自身的調節;政府推動派則認為,政府干預必不可少。青木昌彥等經濟學家在研究東亞經濟發展過程中政府的作用時,提出了“市場增進論”。其觀點是:經濟活動中政府協調失靈可能並不比市場協調失靈少。為此,除了依靠市場協調以外,應積極推動不同的民間組織( 包括企業組織、貿易聯合會、金融中介、勞工和農民組織以及商業協會,等等) 發展起來。這樣政府的基本職能將更多地在於促進這些組織的發展,並與其相互作用形成一種新的協調製度,而較少直接干預資源配置。顯然,這一觀點與建立在傳統的市場———政府二分法基礎上的分析不同。它認為很大一部分經濟活動應由分散的民間組織來協調,政府的活動主要是促進這些民間組織的完善。

市場增進論的產生背景與觀點

開發中國家抱有濃厚的趕超意識,快速發展經濟是一種強烈的願望。落後與發達的落差產生的激勵效應使開發中國家的政府很難單單充當經濟發展的仲裁者和守護人,往往產生一種經濟高速發展衝動而對經濟發展進行干預(李義超,2003)。關於政府在經濟和市場發展中的作用,一直是經濟學中的一個富有爭議的論題,主要存在如下三種具有代表性的觀點。
“市場親善論”認為,市場的發展是隨著經濟發展階段的變化自發漸進的過程,政府的作用應限於當好市場的“守夜人”,維護市場秩序,保證市場機制正常、有效地發揮作用。西方已開發國家在傳統工業化階段大都是按照這種路徑模式演進的。這種觀點的思想基礎與經濟學一樣古老,並深深紮根於傳統經濟理論中。
“國家推動發展論”認為,自發漸進式的市場發展模式,時間太長、代價太高。為了彌補發展時期大量存在的與協調資源、投資分配和促進技術追趕相關的市場失靈缺陷,政府的干預是必須的。相比之下,這種觀點在政治學家和公眾論壇中更受歡迎,但是從未成為經濟學的主流派觀點。
“市場增進論”(青木昌彥、凱文·穆爾多克、奧野正寬,1996)認為,政府應當積極地參與市場發展,但它的主要參與方式應當是支持民間部門包括企業組織、金融中介等的發展和與它們協同工作。該理論認為“市場親善論”的主張和實踐模式忽視了開發中國家市場經濟不發達、市場制度不完善、市場機制不健全的現實狀況,還要面對已開發國家在經濟、技術上占絕對優勢的巨大壓力,開發中國家完全聽憑經濟成長方式自發推進式的轉變,等不及也拖不起。而“國家推動發展論”的主張和實踐模式輕視和排斥了市場最佳化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過分誇大了政府干預的有效性,忽視了政府本身存在的失誤、失靈、失效等弊端,沒有看到政府失靈、失效比市場失靈、失效的後果更嚴重。因此,後進國家為加快經濟成長方式轉變,應著重於市場經濟制度建設和創新,充分發揮市場最佳化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並配合適時、適度、有效的政府干預,使政府與市場優勢互補,協同推進經濟成長方式轉變。
政府干預會加速或減緩一個具體市場的發展進程。英國從1789年起,用了58年才使其人均收入翻了一番;美國從1839年起用了47年;日本在明治維新後用了31年;而韓國從1966年起只用了11年(任曉,1993)。市場這隻“無形的手”與政府這隻“有形的手”都存在不足。兩者的關係不能簡單界定為互相排斥或補充。關鍵是如何分別給這兩隻“手”正確的定位。必須明確的是,市場的作用是基礎性的,政府的作用補充性的,其必須遵循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胡皓,2004)。若政府對市場干預不當,就會對市場發展產生阻礙作用,延緩市場的發展進程。政府干預不當包括兩種情況。
(1)干預過少。把市場過早放開,導致市場早期階段的微觀主體完全暴露在風險之中,進而損害市場的健康發展。這方面的例子是拉美國家和中東歐、前蘇聯等轉軌同家。拉丁美洲的巴西、智利、阿根廷、墨西哥等國家,在金融市場機制不健全的情況下過度強調市場機制的作用、減少政府干預,過早地放開了市場,結果是一系列的金融動盪。前蘇聯和中東歐國家儘可能快地向市場經濟轉軌,不幸的是,由於多年的計畫控制,市場參與主體的能力非常有限,市場機制很難很快發揮作用,結果多數經濟社會陷入混亂。
(2)干預過多。未能順應市場發展規律適時放開市場,進而抑制了市場的發展。這方面的例子是計畫經濟體制國家的後發展時期,在這一時期,政府對市場的過多干預嚴重阻礙了市場功能的發揮,降低了資源配置效率,進而導致經濟陷於停滯狀態。
東亞新興工業化國家或地區現代化的成功,是政府功能很好地順應市場發展的客觀規律的結果。它們的經濟發展模式,證明“市場增進論”是有效的。西方後起的已開發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大都實行的是“市場增進論”的主張和實踐模式,並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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