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市場主體,即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進入市場從事經營活動,從而享受權利,承擔義務的社會組織,具體包括各類企業、個體經營者及其他從事經營活動的社會組織。
市場主體立法,即關於構成市場主體的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的立法。它要規定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的設立、法律地位、組織管理、權利義務、基本活動準則,以及破產清算等內容。
市場主體立法關係到企業的“生死存亡”,直接影響市場運行秩序和效率。搞好這方面立法,既能避免或減少企業設立的先天不足,抑制企業的盲目發展,又能促使被市場淘汰的企業及時轉業、終止和破產,保證市場主體的合法性和純潔性。同時,它賦予企業以合法地位,維護企業正當權益,從而保證市場運行的有序和有效性。
市場主體立法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場主體立法
- 因素:法律地位、組織管理
- 地位: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 分類: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