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國土房管局關於聘任天津市礦產督察員的通知

《市國土房管局關於聘任天津市礦產督察員的通知》是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發布的檔案,發文日期是2017年05月17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市國土房管局關於聘任天津市礦產督察員的通知
  • 發文字號:津國土房熱函字〔2017〕624號
  • 發布單位: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 發文日期:2017年05月17日
檔案全文
各區國土分局,濱海新區規劃國土局,薊州區地礦局,各有關單位:
為維護我市礦產資源開發秩序,進一步做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督察工作,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加強礦產督察員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7〕144號)及《關於印發<礦產督察工作制度>的通知》(國土資發〔2003〕62號)的規定,結合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經研究決定,聘任王光輝、王保國、孫清、王金雙、谷艷芳、顧鑫、梁福田、馬勇、李建宇、呂東、劉志勇、趙凱、王振利、王永立、張永義、孔友誼、楊耀棟、孟嘉偉、曹陽、沈健、劉東林、宗振海、高新智、高鵬遠、安平、廉俊、崔春嘯、陳瑞年、盧津、邵純、孫波、魏寶軍、牟雙喜、牛偉達、魏永民、王新燁、張森、李虎、劉九龍等39名同志為天津市礦產督察員,負責對我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督察工作,督察員工作由王光輝同志負責。
此次聘任有效期三年,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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