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項基本標準
為在經濟合理條件下使市內通話和出入本市的電話保持在用戶滿意的服務水平上,在市內電話網服務範圍內應達到三項基本標準,即反映通話質量的傳輸標準,反映接續等待時間和呼叫損失可允許程度的接續標準,以及反映服務穩定和可靠的穩定性標準。為此,必須確定市內電話網的網路組織結構,與呼叫接續有關的中繼方式、信號方式和編號計畫等。計費方式也必須準確、可靠、靈活多樣,不論採用何種交換機,呼叫計費差錯的機率應低於1×10-4。
網路等級結構
一個市內電話網可以僅設定一個或多個市話端局,組成只有一個等級的交換中心;也可以根據電話網的規模和網內端局數量和局所容量大小以及分布情況,設定市話匯接局,組成兩個等級的交換中心。根據業務量的需求和在經濟合理的前提下,在端局區域內可設定支局。支局僅與本區端局間設定低呼損電路群。支局在市內電話網不作為網的一個等級。
一個城市在其初次建立市內電話網時,可能採用單局制,隨著城市的發展,市內電話網也隨著發展成為多局制。當城市自動電話網服務範圍擴大,將其周圍的郊區縣城和鄉鎮也包括在內時,市內電話網也將演變成本地電話網。
編號計畫
市內電話網內的編號位長,如果網內採用的交換機對位長沒有限制,應根據本地電話長遠發展規劃採用6~8位等位制。如果受網內原有交換系統對位長的限制,已採用小於6位或4位、5位並存的市內電話網,在設備更新和電話網改造升位時,對編號規劃應從長遠考慮確定等位位長,儘量不採用不同位長並存的編號方式。
中繼方式
由多個端局組成而不設匯接局的市內電話網,端局闖連成“各個相連”的直連網。
在設有匯接局的市內電話網中,其中繼路由的選擇規則是先選直達路由,後選迂迴和基幹路由。每次接續最多可按順序選擇三次路由。接續過程中遇低呼損電路,則不允許溢出。端局至端局間最多可經過兩個匯接局,即中繼電路段數最多不得超過3段。匯接局間不允許同級迂迴。
為了保證全國長途通話質量,不同的本地電話網的兩個端局之間,最大串接的電路段數不得超過9段。因此市內電話網的牆局必須與設在本城市內的四級或四級以上的發端長途交換中心直接相連;市話匯接局只允許接至三級或三級以上的長途交換中心。
市內電話網內用戶至用戶之間的全程最大參考當量和傳輸衰耗分別為30dB和29dB。兩個端局之間的最大傳輸衰耗應不大於13dB。如果兩個端局之間的接續還經過匯接局時,則匯接局的局內傳輸衰耗也應包括在13dB之內。
不論市內電話網內採用多少種不同制式的交換系統和傳輸系統,網內的信令方式必須統一併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對於採用直撥方式進入市內電話網的用戶交換機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