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馬縣科技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政策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馬縣科技局
  • 類型:政府機構
  • 隸屬:巴馬縣
  • 職責:智慧財產權申報、登記、保護等
主要職責
(二)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和科技創新體系總體規劃。
(三)研究提出科技發展的優先領域,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四)合理配置科技經費;負責歸口管理縣級科技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等有關經費的預、決算。
(五)研究提出加強全縣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培植、認定技術創新示範企業和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負責高新技術發展、科技攻關、成果推廣、專利開發、科技創新工程和社會發展科技計畫的制定與組織實施工作。
(六)負責申報國家、省、市級火炬、星火、成果推廣、專利開發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農業良種產業化開發等各類科技計畫項目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省、市級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民營科技企業認定、申報、管理工作。
(七)加強科技市場管理工作,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中有關技術契約規定的實施和監督檢查。
(八)負責智慧財產權的申報、登記、保護、開發工作。
(九)負責科技成果的鑑定、登記、獎勵、推廣工作。
(十)負責科技宣傳、科技信息庫、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及科技信息交流服務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統籌協調全縣科普工作;指導科技諮詢、招標、評估等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
(十一)參與編制縣級重大科學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設規劃。
(十二)歸口管理全縣科技外事工作,組織開展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
(十三)協調有關部門研究有關科技人員的政策;負責全縣科技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四)指導協調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十五)承辦縣科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縣市區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和對鄉鎮、縣直部門科技工作考核。
(十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