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巴里坤哈薩克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成立於2002年,科級單位。隸屬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自治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重點專項規劃,銜接、平衡各部門的行業規劃。
(二)研究提出促進自治縣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自治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自治縣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的工作。
(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價格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議;制定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服務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發布價格信息,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
(四)研究提出自治縣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縣域經濟協調發展政策。
(五)研究提出自治縣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方向,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編制、下達自治縣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重點項目建設和前期項目計畫,負責項目的管理和組織協調;引導社會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審核上報、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查、審批項目初步設計,其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職能仍由自治縣經貿委負責;負責自治縣建設項目稽察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提出自治縣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組織審核上報、審批專項規劃;擬訂並實施以工代賑規劃和計畫;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戰略儲備工作;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戰略、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化發展;規劃、指導服務業的建設與發展。
(七)做好自治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自治縣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問題。
(八)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會同有關部門提出自治縣生態建設,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協調生態建設、環保產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問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
(九)研究提出糧食總量平衡、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對糧食的收購、銷售進行監督管理;研究提出糧食巨觀調控、確保糧食安全措施;監測分析糧食供求形勢,完善糧食應急機制;提出自治縣糧油市場體系建設的規劃和布局,協同有關部門規範糧食交易行為;負責編制自治縣糧食倉儲設施建設的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管理程式,對糧油基建項目進行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彙編各類糧食統計報表;參與糧油收購價格的制定;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與指導自治縣糧油質量的監督;負責軍糧供應管理。
(十)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現有15名在職職工,1名借調高端人才,14名退休職工及一名大學生志願者。在職工員中中共黨員9名。機關核定行政編制11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4名,機關後勤服務人員列全額預算管理事業編制1名。下屬兩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分別是:縣經濟信息中心,編制3名;價格認證中心,編制4名。1個股級事業單位,縣軍糧供應站,編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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