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爾法典

又稱《巴西爾六十卷》(Hexekontabiblos)。公元9世紀拜占庭帝國皇帝巴西爾一世時開始編纂的法律彙編。巴西爾一世曾任命一個法學家委員會重新審查《查士丁尼法典》及以後的帝國詔令,剔除過時的、矛盾的和多餘的條文,並重加編排。利奧六世時,擴充為六十卷,並定為法律,予以頒行,是拜占庭法學的基礎。原稿已不完整。其中第二卷為《學說彙纂》的選編。以下依次是:教會法(第三至五卷);地方行政官、司法權、禮儀(第六至九卷);羅馬法問題(第十至五十三卷);公法和軍法(第五十四至五十七卷);地役權與供水系統(第五十八卷);殯葬法(第五十九卷);犯罪與刑罰(第六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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