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基礎教育改革法(Brazil’s Basic Education ReformLaw),亦稱《初、中等教育改革法》。巴西國會 1971 年 8 月通過。規定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使初、中等教育的發展更好地與迅速增長的社會人力需求相適應。主要內容:(1)改四年國小義務教育為八年基礎義務教育;(2)將原來的四年初等教育和四年國中教育合併成第一級教育,將原來的初、中、高三級教育系統改名為第一級、第二級、第三級教育系統。
(3)新的第一級教育和第二級教育均實行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相結合的體制,廢除過去的雙軌制,並相應改革課程內容,使所有兩級教育的畢業生均能適應勞動力市場的需要,具有就業的準備或資格;(4)調整非正規教育機構,使之成為整個教育系統中既與正規教育系統並列,又與正規教育系統銜接的一個非正規教育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