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蘭(聖經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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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約》地名。猶大南部的一個曠野(撒上25:1-5)。在別是巴書珥兩曠野的東面(創21:14,21;25:9,12-18;28:10),介於哈洗錄迦南之間(民10:12;12:16)。地勢較高,海拔自667至833米不等。境內有伊勒(創14:6)和尋曠野(民20:1),還有加低斯平原(民13:26)的一部分。周圍為山地(申33:2;哈3:3)。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曾在此曠野輾轉達38年之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蘭
  • 外文名:Paran
  • 別名:巴蘭曠野
地理情況,聖經記載,

地理情況

巴蘭曠野地域也較遼闊。由於曠野之間的界限難於劃分,又因古代地名歷時太久更難找確據,故此各家對巴蘭曠野的圖示也略有出入。但根據聖經記述,可知巴蘭曠野下列幾點情況:
1、南方與西乃曠野哈洗錄相鄰。(民10:12;12:16)
2、北方與別是巴曠野相接。(創21:14-21)
3、東方與西弭山相連。(申33:2)
4、西方與書弭曠野相近。(創25:17-18)
5、加低斯即在巴蘭曠野之內。(民13:26)
6、加低斯又在尋曠野,從面說明尋曠野乃是巴蘭曠野的一部分。(民20:1;13:26)

聖經記載

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到達加低斯巴尼亞之後,因為聽信10個報惡信的探子,向神發怨言,故此被刑罰,飄流曠野38年,大多都是在巴蘭曠野繞行。(民13:1-14:31;申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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