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魯克鄂拉,準噶爾山名。意謂樹木叢密。位於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裕民縣東南。原為土爾扈特部駐牧地。明崇禎(1628—1644)初年,土爾扈特部西遷後,為輝特部所據。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平定準噶爾部後,歸入清朝版圖。為伊犁、塔城、烏蘇、精河往來要衝。光緒九年(1883),沙俄強迫清政府簽訂《中俄塔爾巴哈台西南界約》,強行霸占該地。十九年(1893),因清政府多次交涉,始被迫撤出。其地草木豐茂,土地肥沃,為新疆重要牧業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