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塔沙·波特,中國史籍記載為“出海王”,17世紀荷蘭荷蘭東印度公司海軍提督。
基本介紹
- 本名:巴爾塔沙·波特
- 別稱:出海王
- 所處時代:17世紀
- 國籍:荷蘭
事件背景,事件經過,
事件背景
15世紀末至16世紀初,西歐進入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迫切要求發展海上貿易,東方世界成為重要的目標。荷蘭人繼葡萄牙、西班牙之後來東方,16世紀末侵入爪哇,將葡萄牙人的勢力從摩鹿加島排擠出去。次年轉泊澳門,要求通商,遭當道拒絕。1604年荷蘭東印度公司水師提督韋麻郎率船隊轉向閩海,奪占澎湖。時福建稅監高采(寶蓋頭)接受賄賂。而沈有容主張對荷蘭殖民者“諭以禮,懼以禍,令其自疑”。他凌波冒險,率兵直趨澎湖,荷蘭人被迫從澎湖撤離。1622年荷蘭人再度入侵澎湖,修築城堡固守。1624年荷蘭占領台灣,1664年鄭成功把荷蘭殖民者逐出台灣。
荷蘭殖民者被鄭成功驅逐出台灣後,念念不忘捲土重來,但由於力量孤單,又沒有一個立足的基地,因此希望藉助清朝的力量消滅鄭氏,達到自己的目的。而清朝統治者由於缺乏足以戰勝鄭氏的海軍力量,需要藉助荷蘭人的大型夾板船。他們互相利用,簽訂軍事協定,聯合軍事行動。
事件經過
1662年6月,荷蘭東印度公司首次派出由12艘夾板船,1284人組成的遠征艦隊,由海軍提督巴爾塔沙·波特率領從巴達維亞出發。8月14日,荷蘭艦隊駛抵閩江口五虎門。各船上均豎有大纛旗,上書“支援大清國”。靖閩王耿繼茂與閩督李率泰對與荷軍合作不敢擅自主張,上報清廷。1663年2月2日清廷批示“彼紅毛人來船出力剿賊,殊甚可嘉。可否助戰,著該王、總督等核議具題。所帶貨物,著委員監督貿易。”康熙二年(1663年)春,波特率艦隊返回巴達維亞。
1663年7月1日,波特再次率領由16艘夾板船、2600人和價值1370荷盾的貨物組成的艦隊,從巴達維亞出發,8月29日抵達閩江口,受到清方熱情款待。靖南王耿繼茂和福建巡撫委託官員撥給房屋,以便荷蘭人“卸存貨物”,並邀請荷艦駛往泉州會齊。10月15日荷艦駛入泉州灣,耿繼茂在泉州郊外帳篷中歡迎波特一行,清軍出席的還有賁岱、金世德、馬德功、鄭鳴俊等。波特向耿繼茂遞交一封信,提出軍事合作、自由貿易等11款,即通常所說的清荷聯軍協定的草本。耿繼茂答應取下金門、廈門後,方可通市。
波特在耿繼茂帳篷中,目睹了鄭成功將領楊富及其50名屬下降清的儀式經過。
1663年11月18、19日清荷聯軍攻擊鄭成功,因寡不敵眾,鄭成功退出廈門,不久又退出金門浯嶼。1664年7月7日,波特率領12艘船,第三次駛往中國。8月20日打敗澎湖的鄭成功軍隊,27日侵占台灣北部的雞籠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