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根多吉

巴根多吉,男,藏族,1978年4月生,四川新龍人,大學學歷,1996年7月參加工作,1998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19年5月29日,巴根多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2月,被“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根多吉
  • 民族:藏族
  • 出生日期:197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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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96年7月至2001年11月,新龍縣河西片區工委工作;
2001年11月至2005年11月,任新龍縣通宵鄉人民政府副鄉長;
2005年11月至2006年11月,任新龍縣移民辦副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新龍縣甲拉西鄉黨委書記、鄉人大主席;
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任新龍縣沙堆鄉黨委書記;
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任新龍縣沙堆鄉黨委書記、鄉人大主席;
2012年6月至2019年4月,任新龍縣農牧和科技局局長;
2019年4月至2021年,任新龍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局長。
中共新龍縣第十二屆黨代表,新龍縣第十四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9年05月29日,甘孜州新龍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局長巴根多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被雙開

2019年12月,經甘孜州監委指定,道孚縣監委對新龍縣農牧農村和科技局局長巴根多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巴根多吉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心存僥倖,對抗組織審查;以權謀私、雁過拔毛,違規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謀利;虛列開支套取專項資金,侵害民眾權益;在實施工程項目中,利用職權之便,夥同他人共同貪污,收受和索取財物。
巴根多吉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和生活紀律,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和玩忽職守犯罪,且在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規定,經中共新龍縣紀委常會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巴根多吉開除黨籍處分,由新龍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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