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生背景 1811年5月,巴拉圭取得獨立,之後決定採用紅、白、藍三色旗作為國旗,後幾經變動,1842年11月,巴拉圭以法令的形式確定了紅、白、藍三色旗的樣式,其後的歷代國旗在1842年版國旗的基礎上進行相應改動。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部分民間用旗,旗幟上無圖案)
發展歷程 巴拉圭系
南美洲 中南部的
內陸國 ,地處
拉普拉塔平原 北部,
巴拉圭河 從北向南把全國分成東、西兩部分,巴拉圭原為
印第安人 居住地,西班牙殖民者入侵以前,圭庫魯族(圭庫魯人)和一些其他土著人活動在西巴拉圭,以漁獵為生;瓜拉尼族(
瓜拉尼人 )及其族系生活在東巴拉圭,從事農業生產。
1811年5月14日,愛國者們在巴拉圭省首府
亞松森 發動革命起義,17日,革命起義在沒有流血的情況下取得勝利,成功推翻西班牙殖民當局,巴拉圭獲得獨立,革命期間,巴拉圭的愛國者們使用底色為深藍色的旗幟作為革命標誌,深藍色旗幟左上方繪有一顆白色六角星。
巴拉圭首都亞松森的國家英雄萬神殿上空飄揚的巴拉圭國旗
1811年6月17日,愛國者們在亞松森召開了省議會,議會通過了《獨立宣言》,20日,選舉產生了最高執政委員會(西班牙語:Junta Superior Gubernativa)作為國家的最高管理機構;巴拉圭在此次會議召開後,決定採用自上而下由紅、黃、藍三色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相連組成的國旗,而在會議前數日,有與會代表提出的採用綠、白、藍三色國旗的建議遭到否決棄用;紅黃藍三色旗的長寬比為3∶2,藍色是亞松森聖母瑪利亞的代表,再加上西班牙國旗中的黃紅兩色,這面旗幟被稱為“保皇旗”。
1812年8月15日,巴拉圭決定採用自上而下紅、白、藍三色橫長方形相連組成的國旗,該旗幟長寬比為2∶1,其中紅色象徵著正義,白色象徵著和平,藍色象徵著自由。
1813年9月30日—10月12日,最高執政委員會在亞松森召開國會會議,會議通過了將國名定為巴拉圭共和國的決議,選舉
何塞·加斯帕爾·羅德里格斯·德·弗朗西亞 為執政官,以法令形式確定了紅、白、藍三色旗為巴拉圭國旗。
1826年,“最高元首”弗朗西亞宣布採用新國旗,不再採用紅、白、藍三色旗為國旗,新國旗底色為淺藍色,旗幟左上角有一顆白色六角星;這面新國旗直到1840年弗朗西亞病逝後依舊在使用。
1842年11月25日,
卡洛斯·安東尼奧·洛佩斯 和馬里亞諾·羅克·阿隆索兩位執政官主持召開國會會議,決定採用新的國旗,新國旗借鑑了1812年時採用的紅、白、藍三色旗;新國旗由自上而下紅、白、藍三色平行相等的橫長方形相連組成,長寬比為3∶2。從當年開始,巴拉圭國旗正反兩面採用了不同的圖案,旗幟正面的白色橫長方形內為國徽圖案,旗幟背面的白色橫長方形內為財政部印璽。
位於首都亞松森的總統府洛佩斯宮上空飄揚的巴拉圭國旗
1870年3月,巴拉圭在三國同盟戰爭(
巴拉圭戰爭 )中戰敗,總統
弗朗西斯科·索拉諾·洛佩斯 陣亡,巴拉圭全國領土被三國同盟(巴西、阿根廷和烏拉圭)的軍隊占領;占領期間,巴拉圭在使用本國國旗的同時,亦使用巴西、阿根廷和烏拉圭三國的國旗,直至1879年三國同盟的軍隊全部撤出才停止使用三國同盟成員國的國旗。
1954年,巴拉圭政府將巴拉圭國旗的長寬比從1842年時的3∶2改為了2∶1,國旗正反兩面沒有發生變化;1967年版的《巴拉圭共和國憲法》正式對國旗的樣式和長寬比加以確定,並對國旗使用時的注意事項做出了要求。
1990年,掌權的
安德烈斯·羅德里格斯·佩多蒂 總統頒布法令,對斯特羅斯納時代的巴拉圭國旗和巴拉圭國徽進行修改,將國旗的長寬比改為20∶11,原國旗正面國徽周圍的國旗三色圓環被替換成了黑色圓環,圓環內的國徽換成了1990年版的新國徽;國旗背面的財政部印璽圖案也發生了變化,圖案上雄獅的朝向由右側變成了左側。
2013年7月15日,巴拉圭政府決定採用新的巴拉圭共和國國徽和財政部印璽,巴拉圭國旗的正反面樣式也隨之發生改變,原有的長寬比20∶11保持不變。
設計要素 旗幟圖案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呈長方形,長寬比為20∶11,旗面由自上而下、平行相等的紅、白、藍三種顏色的橫長方形相連組成,三個橫長方形面積相等。巴拉圭共和國國旗是世界主權國家中唯一一面在正反面採用了不同圖案的國旗。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的正面和背面(上圖為正面,下圖為背面)
國旗正面的白色橫長方形中央為2013年版的巴拉圭共和國國徽,國徽由三個白色同心圓組成,圓面正中央為光芒四射的金色五角星,稱為“五月之星”,“五月之星”的下端由棕櫚枝和橄欖枝交叉環繞,上端呈敞開狀,綠枝環外圓面(第二個同心圓)上半部分用黑色字型的西班牙文寫有“REPUBLICA DEL PARAGUAY(巴拉圭共和國)”,圓周為黑色。
國旗背面的白色橫長方形內為2013年版的財政部印璽,印璽為圓形,由三個白色的同心圓組成,圓周為黑色,圖案中央為一頭面向右側的金色雄獅守衛著自由之竿和自由之帽(
弗里吉亞帽 ),圖案外圓面上半部分(第二個同心圓)用黑色字型的西班牙文寫有“PAZ Y JUSTICIA(和平與正義)”。
巴拉圭的部分民間用旗不帶有任何圖案,不分正反兩面。
顏色標準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的顏色標準 象徵意義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中,紅色象徵著愛國主義、勇氣、平等和正義,白色象徵著純潔、團結與和平,藍色象徵著友愛、知識、真理與自由。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
國旗正面的國徽是是巴拉圭國家主權和民族精神的象徵,其中國徽上的“五月之星”是為了紀念1811年5月巴拉圭人民擺脫西班牙殖民統治獲得獨立,環繞“五月之星”的棕櫚枝和橄欖枝分別象徵著勝利與和平。國旗背面的財政部印璽上的金色雄獅圖案亦象徵著國家主權。
使用原則 注意事項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需要按規定的方法進行摺疊,步驟如下:①將巴拉圭共和國國旗的正面朝上;②將國旗的藍色橫長方形部分從旗幟背面向中間的白色橫長方形部分摺疊;③將國旗的紅色橫長方形部分從旗幟背面向已覆蓋中間白色橫長方形的藍色橫長方形處摺疊,使得國旗只剩下白色橫長方形和國徽圖案;④將國旗的白色橫長方形部分右側從旗幟背面向中間摺疊五分之一,白色橫長方形的左側部分重複右側操作;⑤將白色橫長方形剩餘部分的右側繼續從旗幟背面向中間摺疊,左側部分重複右側操作,最終只以正方形的形態展示旗幟正面的國徽部分。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的摺疊步驟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與其他旗幟並排懸掛時,必須始終位於右側。(從前方觀察時,位於觀察者視角的左側);巴拉圭國旗與多個其他國家的旗幟同時懸掛時,巴拉圭國旗應當位於最右側位置,其他國家的旗幟則根據國名西班牙名稱的字母順序依次排列;降半旗時,應當先將國旗升至最高處,之後再降到半旗位置,之後降旗時,需要先將國旗升至最高處,再將國旗下降;國旗需要保持一定高度,避免接觸地面。
使用場景 巴拉圭共和國境內的政府機關、司法機關、立法機關、軍事基地、學校和廣場等公共場所需要全天懸掛巴拉圭共和國國旗,國家邊境地帶也需要懸掛國旗以表示領土主權,駐外機構亦需要全天懸掛國旗。
巴拉圭共和國國旗的圖像可以用作巴拉圭共和國國家獎項榮譽的要素或紋章基礎,以及各種官方機構的旗幟、徽章及紋章標誌等。
在一些特定公共節日,如國土英雄日(3月1日)、獨立日(國慶節,5月14日)、
查科戰爭 和平紀念日(6月12日)和國旗日(8月14日)等具有特殊歷史意義的日期,巴拉圭的公共和私人建築上也需要懸掛國旗。
巴拉圭總統府的禮兵舉行升旗儀式
文化特色 關於巴拉圭共和國國旗的來源,一說靈感來自
法蘭西共和國國旗 ,寓意著巴拉圭是一個獨立自由的國家;另有巴拉圭國旗的顏色來源於巴拉圭軍隊制服顏色的說法。
1913年,巴拉圭教師協會要求政府宣布8月14日為“巴拉圭國旗日”,以免同亞松森城成立日混淆。該建議得到巴拉圭國會的採納,8月14日遂成為巴拉圭的國旗日。
巴拉圭的國旗日(西班牙語:Día de la Bandera)為8月14日,以紀念1812年8月15日頒布法令,確定紅、白、藍三色旗為國旗;實際上,準確的日期應當是8月15日,但鑒於8月15日為首都亞松森的建城紀念日,因此巴拉圭政府決定將國旗日提前一天。
每年8月14日,巴拉圭全國各地都要隆重紀念國旗日。2016年8月14日,國旗日當天,巴拉圭總統
奧拉西奧·卡特斯 在推特中寫道:“我滿懷激情向我們光榮的巴拉圭國旗致敬,你的顏色保留著英雄主義與偉大的歷史。三色旗是自由與主權國家的象徵,儘管歷經滄桑,國旗一直高高飄揚。”卡特斯總統解釋了國旗的含義,並在推文末尾給予巴拉圭人民國旗日的祝福。
巴拉圭音樂家毛里西奧·卡多佐·奧坎波(Mauricio Cardozo Ocampo,1907年—1982年)為了讚美巴拉圭共和國國旗創作了歌曲《我的旗幟多么美麗》(Qué linda es mi bandera)。
迎風飄揚的巴拉圭共和國國旗
相關旗幟 該旗幟為
巴拉圭海軍 部隊所使用的艦首旗,是巴拉圭海軍的標誌和象徵,旗幟呈正方形,紅藍兩色的對角寬條從相對方向交叉延伸,旗面中央的圓圈內繪有一顆金色的“五月之星”。
巴拉圭海軍艦艇所使用的艦首旗
巴拉圭總統旗是
巴拉圭總統 的標誌和象徵,該旗幟底色為深藍色,長寬比為2∶1,旗面中央繪有巴拉圭共和國國徽,旗面四角各有一顆金色的“五月之星”。
歷代巴拉圭總統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