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辦全縣農業各產業執行法規、規章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農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縣農業委員會
- 外文名:Bayan County Agricultural Committee
- 隸屬:巴彥縣
- 內設機構:10個
工作職責,職能簡介,
工作職責
1、負責全縣種子、化肥、農藥、農機等農用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飼料生產標準的實施、產品質量的檢查和市場管理。指導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建設、資產管理、耕地承包管理及使用權流轉和審計工作,加強農業綜合執法,減輕農民負擔,維護農村穩定。
2、農業生產經營指導工作,研究制定我縣農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指導性意見。負責全縣農業和農村幹部的繼續教育和職業培訓以及農民技術、技能教育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縣種子、農藥、化肥、農機、水產行業的年度發展情況的信息匯總、分析、通報以及農情、災情的統報。負責規劃和指導農口各產業服務體系建設。組織實施科技興農工作,指導新技術、新產品的推廣套用,技術攻關、技術改造、技術引進、科研成果的審核申報。
3、綜合農口全面情況,負責涉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方面的協調工作,調查研究工作。
4、指導全縣農村能源規劃建設,負責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負責全縣農口各產業的資源區劃、綜合開發以及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初審、申報和組織實施。
5、指導全縣農業產業化建設,綜合協調各有關部門,聯結各環節,對縣政府的有關農業產業化要求、決策的落實進行檢查、督辦。負責制定全縣多種經營及特色產業發展意見和辦法,負責生產指導、信息服務、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全縣綠色食品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耕地培肥計畫的組織實施。承辦耕地培肥計畫的組織實施,研究探索生態農業和農村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和辦法,研究制定多層次、多元化經營機制,指導產品系列加工、流通和市場開發。承辦農口各產業涉外事務,指導全縣農口各產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6、指導全縣扶貧開發工作和抗災自救工作。
7、指導全縣農業機械安全監理和安全技術檢驗工作,管理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負責農用拖拉機、三輪車駕駛員的培訓組織工作;負責拖拉機在鄉級以下道路的作業管理,並負責制定安全教育防範措施。
8、負責漁業資源管理、漁政執法工作。
9、負責委機關、直屬、隸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和老幹部工作。
10、按照縣委、縣政府規定,管理所屬事業單位的黨建和業務工作。
11、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12、承辦上級農委交辦的事項。
職能簡介
一、黨委辦公室工作職能
1、負責本系統黨建工作,組織開展黨員幹部的黨風黨紀教育,負責受理民眾舉報控告黨員幹部工作,檢查處理黨員幹部違犯黨紀的案件,負責對黨員幹部廉潔自律情況的檢查。
2、負責抓好職工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負責組織開展全系統文體活動。
3、負責基層黨支部建設的組織和檢查指導工作 。
4、負責對股級幹部的考核和管理工作;負責提出黨建宣傳教育工作的實施意見並擬定學習計畫。
5、負責黨員幹部政治理論學習和培訓,負責黨委中心組的學習安排;負現抓好職工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6、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二、辦公室工作職能
1、負責辦公室日常政務、事務工作。
2、抓好辦公室人秘、勞資、檔案、統計、微機管理室材料打字複印、安全保衛和職能範圍內的各項工作。
3、負責組織承辦隸屬、直屬單位人員的機構編制管理和人事勞資審核。
4、負責相關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
5、及時準確地做好機關檔案、材料、收發、登記、傳閱、歸檔、蒐集和提供使用等項工作。
6、加強印信管理,不經領導批准,不能擅自開信,不準委託他人管理印信。
7、做好報刊、雜誌管理、機關各種會議通知、電話記錄。
8、搞好辦公室後勤接待工作。
三、生產辦工作職能
1、指導全縣農業生產,綜合全縣農業生產情況。
2、負責全縣勞動力轉移辦公室日常工作。
3、負責縣政府農情辦工作,負責農委產業化辦工作。
4、負責全縣農業生產的組織指導工作,負責年度種養業生產、發展指導性計畫的組織實
施;組織、監督對農業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5、負責全縣農業生產情況的綜合,提供農情信息,安排發布農情訊息。
6、負責全縣勞動力轉移情況的綜合,安排發布訊息。
7、負責產業調整工作。
四、政策法規辦工作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政府在農業和農村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承辦農口各產業法律、法規貫徹執行的監督檢查。
3、抓好政策法規辦的日常工作。
4、負責種子、農藥、肥料等農用物資質量監督管理。
五、信訪辦工作職能
1、指導、管理、檢查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或者所屬單位的信訪工作,通報信訪工作開展情況。
2、受理來信、來訪、來電。
3、解答與信訪事項有關的農村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諮詢。
4、轉辦、交辦、查辦和督察信訪事項。
5、及時、準確向上級國家機關提供信訪信息,報告重大緊急信訪事項。
6、建議有關機關處理違反《黑龍江省信訪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7、教育、培訓信訪工作人員。
8、辦理上級國家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
六、科技信息辦工作職能
1、負責全縣農業科技推廣工作。
2、負責全縣農業信息工作。
3、負責市場信息工作。
4、負責擬定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規劃。
5、負責農業實用技術培訓及農民“綠色證書”。
6、負責農業信息110服務中心管理和日常工作。
7、負責全縣農業信息網建設工作。
七、綠色食品辦公室工作職責
1、負責全縣綠色食品的開發。
2、負責全縣農產品安全管理工作。
3、負責有機食品的開發工作。
4、負責綠色有機、無公害項目申報工作。
5、負責農業計畫項目申報工作。
6、負責外事工作。
7、負責豐收計畫項目研製申報立項工作。
八、綜合調研辦工作職能
1、負責我縣農業、農村、農民有關“三農”問題的調研,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謀。
2、負責農委各項材料綜合工作。
3、做好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九、財務審計辦工作職能
1、負責有關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財經政策、法令、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3、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遵守情況。
4、負責本單位及基層單位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工作。
5、反映分析財務計畫的執行情況,定期對基層單位財務進行審計。
6、對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
十、扶貧開發辦工作職能
1、負責宣傳貫徹國家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政策、法規,落實省、市、縣關於扶貧開發工作的措施及精神。
2、負責對全縣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等貧困情況的調查摸底、數據統計和情況上報。
3、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規劃的編排制定,扶貧開發項目的申報、監督、管理和實施。
4、負責縣直部門對貧困村包扶工作的安排、結對、對接,工作進展情況的匯總、上報及通報,年度總結和考評等工作。
5、負責及時完成省、市扶貧辦及縣委、縣政府交付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