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教育局

巴彥縣教育局

巴彥縣教育局是巴彥縣人民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教育事業的職能部門,是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領導下的國家行政機關,執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縣人民政府以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決議、決定、命令,對縣人民政府和哈爾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並報告工作,對巴彥縣的各級各類學校進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縣教育局
  • 所屬地區:巴彥縣
  • 管理範圍:教育
  • 屬性:政府機關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簡介

巴彥縣教育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重要情況和重大事件向縣人民政府、市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副局長做好分工範圍內和局長委託的工作,重要情況和重大事件向局長報告;各股室在局長、分管局長的領導下按照各自的職責開展工作,工作中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以大局為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發揚團隊精神,發揮整體合力作用,服務全局、服務基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相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負責制訂全縣教育發展規劃,擬訂教育事業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組織、指導、協調全縣教育發展規劃、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實施。
(三)負責推進全縣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民族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巨觀指導與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改革工作。
(四)負責全縣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全縣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教師培訓、獎勵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組織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
(五)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學生資助的方針和有關政策;負責統計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及國家、省、市、縣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統籌管理全縣教育捐資;指導全縣教育系統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工作。
(六)負責擬訂全縣各類學校網點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調整工作;負責學校基建、校舍、校產及教育用地的監督管理;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七)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考試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教育系統的外事工作。
(九)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德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
(十)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科研和教研工作;指導教育理論研究、民眾性教育學術團體工作。
(十一)負責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依法治教和普法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工作;負責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規劃發展、統籌建設和遠程(網路)教育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開展遠程教育教學工作。
(十四)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檢查全縣所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協調並指導教育系統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和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全縣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推廣國語和社會規範用字管理;負責語言文字規範化測試和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套用研究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他權力和義務,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局機關政務運行和各項管理制度的起草並組織實施;負責以部門名義下發檔案的審核、制發;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務工作;負責秘書事務、文書檔案、印信保管使用;負責史志、年鑑、大事紀、檔案彙編等工作;負責公共關係、提案和議案辦復、信訪、保密、保衛工作;負責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公共事務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負責全縣教育綜合改革與發展戰略的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推進依法行政和普法宣傳教育的有關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語言文字工作的中長期規劃;負責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套用情況;負責組織推行《漢語拼音方案》和推廣國語工作;負責貫徹實施國家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標準工作;負責國語水平等級測試、漢子套用能力等級測試以及語言文字信息處理與套用研究工作。
(二)計審股
參與擬訂全縣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統計並監測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指導全縣教育財務會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預算、決算和財務管理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及國家和省、市、縣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教育專項資金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局屬單位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管理教育基本建設計畫及教育專項計畫;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設定、撤銷、合併、更名的審批;負責全縣教育事業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承擔全縣幼兒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巨觀管理工作、業務指導工作;制定幼兒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本教學檔案;組織、指導幼兒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課程改革;負責全縣中國小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全縣中國小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規劃及具體要求,檢查、指導、評估學校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管理全縣中國小德育工作;指導區域內教育均衡發展,規範學校辦學行為。
(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負責全縣中等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中等職業與成人學校招生及就業指導、學籍管理、專業設定和技能考核驗收;制定中等職業與成人教育評估標準;負責全縣中初等民辦非學歷學校的指導和管理工作。
(五)信息中心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教育信息化發展規劃與統籌建設和遠程(網路)教育管理及開展現代教育技術相關工作;負責遠程教育技術裝備規劃和管理工作;管理全縣信息技術和電化教育教學工作。
(六)安全保衛股
擬訂有關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穩定工作;指導、檢查全縣各級各類學校的安全穩定工作;組織、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教育系統保衛幹部安全教育工作。
(七)縣政府教育督導室
指導全縣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同級人民政府其他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中國小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
(八)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協助縣有關部門審核全縣中國小校編制;統籌協調全縣教育系統獎勵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全縣教師隊伍繼續教育規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縣中國小教師培訓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定工作;負責教師職業道德建設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隊伍建設工作。
教育黨委
負責系統黨委政治、思想、組織、宣傳、統戰、工會、群團等方面工作;負責全縣中國小校長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教育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系統行風建設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