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國土資源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並組織制定地方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實施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彥縣國土資源局
  • 地點:巴彥縣
  • 職責:理全縣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工作
  • 局 長: 方誌安
職能職責,機構設定,

職能職責

(一)
(二)統一管理全縣土地和城鄉地政、地籍工作,調處土地權屬糾紛;主管全縣土地的調查、統計、定級、發證等工作;進行土地評估,確定土地使用權價格工作。
(三)組織編制、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組織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並加強管理。
(四)主管全縣土地的徵用、出讓工作,負責各項建設用地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組織、審查、報批和出讓方案的落實。
(五)負責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的權屬管理和監督檢查;協助財稅部門做好土地管理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稅費徵收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縣礦產資源的管理,依法合理配置礦產資源。
(七)依法管理地質環境,防止地質災害發生和保護地質遺蹟。
(八)主管全縣土地、礦產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幹部培訓和隊伍建設。

機構設定

秘書股、計財股、用地股、地籍股、監察股、礦管辦、監察大隊、勘測隊、土地整理中心、土地估價事務所、信訪辦、工會
所屬機構:巴彥鎮土地分局、興隆鎮土地分局、西集鎮土地分局、窪興鎮土地分局、天增鎮土地分局分局
局 長 方誌安 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長 張 仁
副局長 張殿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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