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彥縣人民政府關於巴彥縣國有土地基準地價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政策規定,我縣完成了國有土地級別與基準地價的更新調整工作,更新調整成果已通過省國土資源局驗收。按照上級要求,現將新的國有土地級別及基準地價予以公布。《巴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公布2009年度巴彥縣國有土地基準地價的通知》(巴政辦發[2009]11號)同時停止執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