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負責開發區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統一戰線、群團等工作。
負責根據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總體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擬定實施開發區總體規劃、經濟發展規劃、產業發展規劃、財政發展計畫、產業政策等。
負責統籌推進開發區經濟發展、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和入區企業服務管理、政務服務、最佳化營商環境、區域評估等相關工作。
負責開發區內基礎設施和公用服務設施建設與管理。
負責按許可權負責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等工作。
負責開發區財政、金融、內部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和經濟運行監測、分析、統計等工作。
負責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人才服務、招才引智等工作。
負責協調並指導有關部門的派出機構開展工作。
負責按許可權開展賦予開發區履行的行政審批、市場監管等相關工作。
負責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設6個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負責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職責落實的
綜合協調工作
負責黨務政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組織人事編制、信訪維穩、司法、綜合保障和日常運轉等方面工作。
經濟發展局
負責擬定經濟開發區經濟發展中長期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工作;
研究擬定集聚高質量發展要素資源、打造產業集群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負責經濟發展改革創新、重大項目管理等工作;
負責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工作;
負責發改、工信、商務、科技、人才等方面工作;
負責按許可權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等方面工作。
投資促進局
負責擬定開發區招商引資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相關工作;
負責黨工委管委會在境內外招商引資和經濟合作的協調管理;
負責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
負責區內外經濟交流與合作。
建設管理局
負責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和項目工程等建設管理相關工作;
負責依法管理開發區範圍內的土地徵收、開發和使用;
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生態環境保護、環境污染防治、減排等相關工作。
財政金融局
負責擬定開發區財政發展規劃,參與制定相關經濟政策並組織實施;
負責國庫、政府採購、財政投資評審、財政收支管理及預決算等工作;
負責國有資產和債務管理工作;
負責所屬國有企業監督管理、改革重組等工作;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金融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並組織實施開發區金融發展措施。
所屬單位
事業服務中心
巴彥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為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以及市委政府有關共用事業服務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擔開發區轄區內市政公用設施的養護、監護以及園林綠化、市容環境衛生、城市亮化等技術支撐服務工作。
2.承擔開發區轄區內城市污水排放和管網、管線入網管理
維護等技術支撐工作。
3.參與制定公共事業服務規範,推進社會服務承諾制。
4.承擔開發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產業服務中心
巴彥掉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產業服務中心,為巴彥淖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所屬相當於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以及市委政府關於投資促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落實開發區開放型經濟發展相關政措施及投資促進政策;協助開展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任務。
2.參與編制工業、服務業產業和項目規劃,為落實產業區塊開發建設及項目引進提供技術支撐和服務保障。
3.承擔轄區內項目評估、準入、選址和流轉的技術支撐工作,協助企業做好產業結構調整等相關工作;
4.協助企業辦理立項審批、土地報批和建設開工等技術性輔助性工作;
5.組織協調與市直有關部門、公司企業、高校、商會、協會等單位的投資促進戰略合作等工作;
6.承擔開發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現任領導
經開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裴彥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