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巴彥淖爾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及政策,制訂產業政策,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市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組織編制區域經濟發展規劃、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組織編制巴彥淖爾市基本建設項目前期計畫。加強對外開放工作的組織協調,做好巴彥淖爾市商品供求和進出口的總量平衡,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出口總量計畫。
(三)研究分析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監測和研究;提出運用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全市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及資金來源、資金投向及投資辦法,組織編制全社會資金平衡計畫;協調有關部門實施基本建設項目年度計畫;參與工程建設的監督檢查。
(五)安排巴彥淖爾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參與提出國家和自治區撥款建設項目和巴彥淖爾市重大建設項目以及利用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批意見;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審查轉報大中型基建項目;組織和協調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工作;分析研究巴彥淖爾市重要商品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重要農畜產品的生產建設計畫。
(六)做好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和措施,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參與制訂投融資、計畫等體制改革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研究提出全市貫徹執行國家對外開放的方針、政策的辦法措施;編制全市對外開放和國內橫向聯合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加強對外開放工作的
組織協調,做好巴彥淖爾市商品供求和進出口的總量平衡,負責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出口總量計畫。
(九)參與組織有關部門對重大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方案進行調研,論證並提出對策建議。
(十)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財政金融物價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擬定本市地方財政金融發展規劃,研究擬訂本市物價管理措施和辦法,制定和調整本市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與重要收費標準,監測市場價格動態、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
(十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措施,提出本市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和有關政策,組織實施本市西部大開發重點項目,負責本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十二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助機關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以及機關財務、車輛、資產管理;負責保密保衛、檔案、規章制度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老乾、婦女等行政事務工作。
(二)政策法規與發展規劃科
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信息發布工作;組織研究巴彥淖爾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巴彥淖爾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和政策;研究擬定我市城鎮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內資企業進口設備免稅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科
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做好經濟、社會發展計畫的銜接,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和分析,提出調控建議。制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辦法、措施,參與水資源平衡和節約規劃的編制及綜合利用資源。組織編制可持續發展規劃和資源開發引導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四)固定資產投資科
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投資結構、資金來源和有關投資巨觀政策;監測和分析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狀況;檢查、監督投資巨觀調控政策的貫徹實施 ;制訂全市投資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前期計畫。
(五)農村牧區經濟發展科
研究提出巴彥淖爾市農村牧區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和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銜接平衡農牧業、林業、水利等發展規劃和政策;編制扶助貧困地區經濟開發計畫;編制和實施全市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提出農牧區經濟體制改革建議;組織編制扶助老少邊窮地區經濟開發計畫和以工代賑計畫;監測和分析農牧業和農牧區經濟的發展。
(六)工業科
研究制定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措施與建議:根據全市工業經濟發展戰略,編制工業中長期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負責相關行業按規定需要審批的基本建設項目的篩選、論證審批上報工作及需要自治區審批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研究提出行業總量平衡、產品布局、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辦法措施;研究一產、三產協調發展問題,協調工業部門做好行業發展規劃,對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進行監測、監控,及時分析特點和前景,提出巨觀調控對策;研究全市工業經濟調整、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實現整體經濟跨越式發展,提出政策性建議,制定行業內的環保、科技發展、利用外資、技術監督,跟蹤研究國內外工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展趨勢。
(七)基礎產業科
提出全市交通、電力、運輸、通訊及能源發展戰略和政策建議,負責擬訂全市交通、電力、煤炭、石油、天然氣等能源建設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管理;監測和分析全市交通、運輸、電力能源發展建設狀況,銜接平衡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協調解決重大事項和問題,規劃重大項目的布局,審查上報和批准交通運輸、電力、能源行業大中型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提出專項基金和預算內投資意見。
(八)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我市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的發展方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相應的政策措施;管理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資金;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發展項目計畫及高技術產業項目的認定,組織可促進和帶動國民經濟素質提高的重要產業技術成套設備的開發;提出信息產業發展戰略;組織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協調組織高技術產業的的國際合作。
(九)社會事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市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匯總和編制年度計畫;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規劃;研究和提出社會事業與經濟協調發展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就業規劃,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業規劃;研究全市社會發展戰略、人力資源開發戰略;對國家投資建設的教育、文化、衛生、計畫生育等基本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和質量驗收;深入調查研究對全市社會事業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實際問題,提出相應對策,對社會辦學和合理利用國外教育資源鼓勵留學人員和市外高級人才回市工作或以適當方式為全市服務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
(十)西部大開發戰略領導小組辦公室
研究貫徹國家關於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實施西部大開發的總體規劃並對改善投資軟環境,實行各項優惠政策提出建議;建立和完善“西部大開發重點建設項目庫”,實行滾動式管理,及時篩選、補充新項目;對在建的重點項目實行全程監督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做好建設項目的前期工作,組織重點項目的可行性論證。監督前期費的合理使用;開展重點項目的招商引資,組織落實國家西部大開發重點項目,建立與國內外重要商家的信息交流網路,及時總結推廣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成功經驗。加強與國家、自治區西部大開發辦公室的聯絡和協調工作,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其他日常工作。
(十一)服務業發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內外貿發展戰略及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規劃和投向;承擔全市全口徑外債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提出全市外商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的總量和方向,監測和分析利用外資的狀況,安排全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和重大項目;負責承辦外商投資企業及利用國際金融組織、政府貸款項目進口設備免稅工作;研究和落實全市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開展服務業形勢分析監測、預測和協調工作,安排使用全市支持發展服務業的引導資金;配合相關科室做好服務業重點項目實施工作;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貫徹執行國家發改委及自治區發改委有關財政金融政策,負責編制、審核、上報、監管企業債券發行計畫與償債資金管理,負責上報上市公司初審意見;監測分析市場發展狀況,研究分析全市重要商品的市場平衡和進出口的總量平衡並提出調控政策;協商有關部門編制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平衡計畫和儲備計畫;編制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計畫的執行;研究制訂全市市場總體布局和中長期發展計畫、年度計畫;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