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文化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安排文化體育事業各項經費並對其使用實施審計監督。
主要領導,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競技體育科,民眾體育科,
主要領導
局長:劉鍵 副局長:張超 高伍良
主要職責
(二)研究全市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員工作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負責組織承辦參加國際、國內、自治區重大比賽,主辦全市綜合性體育比賽;歸口管理全市性比賽和裁判員隊伍,指導業餘訓練工作;積極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
(六)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擬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政策,發展體育市場;制訂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審批程式和辦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八)組織指導體育宣傳教育、體育科研和全市性體育社團的工作。九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十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巴彥淖爾市體育局設3個內設機構:
辦公室
擬訂全市體育發展戰略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策,擬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負責機關政務、事務以及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及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承辦機關行政複議等法律事務;負責擬訂全市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考核和幹部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工作。
競技體育科
負責制訂全市競技體育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大型青少年體育比賽和承辦自治區在全市舉辦的各類體育賽事;指導旗縣區競技體育和青少年訓練工作;選拔組建參賽運動隊參加全國、全區有關比賽;抓好全市青少年體育訓練工作;培養和輸送優秀體育人才;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指導全市國家級裁判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審批和申報等級裁判員和運動員工作。
民眾體育科
研究制訂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則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民眾體育工作的法規政策;組織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負責指導全市民眾體育工作,指導開展社會性民眾體育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大型民眾體育活動和體育競賽活動。積極培育體育產業,依法管理、指導體育市場,嚴格執行上級關於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審批程式和辦法;負責全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負責體育宣傳和教育工作;推進體育文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