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出口加工區,巴基斯坦建立出口加工區的計畫始於1960年,當年2月成立出口加工區管理局,擬在喀拉蚩、拉合爾和白沙瓦建立三個出口加工區。但工作無進展,直到1980年2月重建出口加工區管理局,明確其任務是吸收外國資本、增加就業、出口創匯後,才集中力量開發喀拉蚩出口加工區。該出口加工區位於喀拉蚩蘭迪附近,占地500英畝。到1987年6月,已在該區建有76家企業,造價3.62億美元。1986—87年度區內企業出口收入1,750萬美元,到1991年3月累計出口創匯11,516萬美元,提供了3,193個就業機會。拉合爾加工區正在建設中。主要優惠措施:免收進口機器和原材料的關稅和其他稅收;免收聯邦、省和地方稅;公元2000年前為免稅期,2000年後,免稅25%;自由匯回資本、紅利和利潤;地方可參股40%;免稅進口小車、小客貨兩用車和功率不限的貨車各一輛;實行“一個視窗”辦公,簡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