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是2016年3月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基本介紹

  • 書名: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
  • 作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 出版社:中國稅務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6年3月
  • 頁數:1076 頁
  • 定價:270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7803831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套裝上下卷)》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翻譯,對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目前施行的稅款和其它應繳財政款法進行了介紹。《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套裝上下卷)》的出版彌補了我國對外國法典全文翻譯的欠缺,有利於為國內學界和財稅部門研究和借鑑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提供參考,同時也為“走出去”企業查閱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稅法提供了便利。

圖書目錄

上卷:
《2001年所得稅法令》
第一章 概述
1.簡稱、範圍及生效日期
2.定義
3.本法令替代其他法律
第二章 徵稅
4.對應納稅所得額徵稅
4A.已被刪除
4B.為暫時流亡者的安置徵收附加稅
5.對股息徵稅
5A.對未分配儲備金徵稅
6.對非居民獲得的特定付款徵稅
7.對非居民的海運與航運收入徵稅
7A.對居民的海運收入徵稅
7B.對債務利息徵稅
8.針對第5條、第6條和第7條規定之稅款的通用條款
第三章 對應納稅所得額徵稅
第一節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9.應納稅所得額
10.總收入
11.收入科目
第二節 收入科目:工資
12.工資
13.津貼的價值
14.員工持股計畫
第三節 收入科目:財產收入
15.財產收入
15A.在計算“財產收入”科目下的應課稅收入時進行扣除
16.就建築物獲得的不可調整的金額
17.已被刪除
第四節 收入科目:業務收入
第一分節業務收入
18.業務收入
19.投機業務
第二分節扣除:一般原則
20.在計算“業務收入”科目下的應課稅收入時進行扣除
21.不允許扣除的款項
第三分節扣除:特殊規定
22.折舊
23.初期免稅額
23A.首年免稅額
23B.替代能源項目的加速折舊
24.無形資產
25.開業前開支
26.科研開支
27.雇員培訓及設施
28.債務利息、財務成本及租賃付款
29.壞賬
29A.有關消費者貸款的規定
30.銀行公司或開發性金融機構的不良債務的利息
31.轉至參與式準備金
第四分節稅務會計
32.會計方法
33.收付實現制會計
34.權責發生制會計
35.存貨
36.長期契約
第五節 收入科目:資本收益
37.資本收益
37A.通過出售證券實現的資本收益
38.在計算“資本收益”科目下的應課稅金額時扣除損失
第六節 收入科目:其他來源的收入
39.其他來源的收入
40.在計算“其他來源的收人”科目下的應課稅收入時進行扣除
第七節 稅收減免
41.農業收入
42.外交豁免與聯合國豁免
43.外國政府官員
44.國際協定規定的豁免
45.總統授予的榮譽
46.債務利息
47.獎學金
48.分居協定規定的贍養款項
49.聯邦政府、省級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
50.短期居民個人的國外來源的收入
51.歸國僑民的外國來源的收入
52.已被刪除
53.《附表二》規定的稅收減免
54.其他法律下的豁免及稅收規定
55.豁免限制
第八節 損失
56.抵銷損失
56A.抵銷酒店運營公司的損失
57.結轉業務損失
57A.抵銷合併後的業務損失
58.結轉投機業務的損失
59.結轉資本損失
59A.損失抵銷與結轉限制
59AA.集團納稅
59B.集團稅額減免
第九節 可扣除的免稅額
60.Zakat(天課)
60A.職工福利基金
60B.職工參與基金
第十節 稅額抵免
61.慈善捐贈
62.股份投資與保險的稅額抵免
63.獲批准的養老基金之繳款
64.已被刪除
64A.針對債務利息的可扣除的免稅額
64B.針對製造商提供的就業機會的稅額抵免
65.關於稅額抵免的其他規定
65A.針對《1990年銷售稅法》下註冊之人士的稅額抵免
65B.針對投資的稅額抵免
65C.針對上市的稅額抵免
65D.針對新建立的工業企業的稅額抵免
65E.針對2011年7月1日之前建立的
附表七 銀行公司利潤與收益及其應繳稅款的計算規則
附表八 上市證券資本收益的計算規則
《2002年所得稅規則》
第一章
1.簡稱和生效日期
2.定義
第二章 收入的確定——收入科目
第一節 工資
3.額外津貼、補貼及福利的估值
4.宿舍的估值
5.交通福利的估值
6.就本節而言,“雇員”包括公司董事
7.本規則適用於2006年6月30日之後獲得的工資收人
8.~9.已被刪除
第二節 業務收入
10.招待支出
11.作為原料的農產品
12.為主張折舊扣除額、初期免稅額或攤銷扣除額而須提交的細節信息
12A.拆撤證書
13.支出的分攤
第三節 根據《2001年所得稅法令》
第37A條計算在處置證券時獲得的資本收益
13A.獲得證券
13B.處置證券
13C.持有期
1 3D.資本收益或損失的計算
13E.衍生品資本收益或損失的計算
13F.特定情況下不允許做出資本損失調整
13G.資本收益稅的免除
13H.資本收益稅的繳納
13I.留存記錄
13J.券商的責任
13K.違法和罰款
13 L.定義
13M.季度報表
l 3N.資本收益及徵稅額的特別計算規程
130.報表及表單
13P.澄清與說明
第三章 人士
14.居民個人
第四章 對居民的國外來源的收入徵稅
15.境外所得稅
16.境外稅額抵免
第五章 對非居民徵稅
17.章節適用範圍
1 8.專利權使用費收入
19.技術服務費
19A.居住證明
19B.關於在巴基斯坦完稅的證明
19C.關於稅額饒讓抵免的證明
1 9D.關於發起相互協商程式(MAP)的申請
19E.巴基斯坦主管機關對通過條約夥伴
國主管機關收到的申請書採取的行動
19F.關於發起相互協商程式的申請書的格式
19G.不可撤銷銀行保函的格式
……
《2010年稅務抗訴審裁處規則》
銷售稅法及規則
《1990年銷售稅法》
《2001年出口關稅和稅費減免規則》
《2005年認可農用拖拉機製造商退稅申請規則》
《2006年針對地震災後重建國際招標的免稅供貨規則》
《2006年銷售稅規則》
《2007年銷售稅特別規則》
《2007年銷售稅特別程式(預扣)規則》
《2008年出口型單位和中小企業規則》
《2008年向阿扎德查謨和克什米爾登記人退還銷售稅規則》
《2013年關於(汽水)產能的聯邦消費稅和銷售稅規則》
下卷:
省級銷售稅法和規則
《2011年信德省服務銷售稅法》
第一章 概述
1.簡稱、範圍及生效日期
2.定義
3.應稅服務
4.經濟活動
5.應稅服務的價值
6.公開市場價格
7.在一段時間內提供服務
第二章 徵稅範圍
8.稅款的範圍
9.有責任納稅的人
10.豁免
11.修改附表的權力
12.稅率變動的影響
13.特別程式和代扣稅款規定
14.轉授對特定服務徵收、管理和執行銷售稅的權力
15.調整
第三章 應稅服務的繳稅和收稅
16.收取超額銷售稅
17.付款時間、方式和辦法
1 8.未繳稅情形下登記人承擔連帶責任
19.銷售應稅活動或轉讓所有權
20.死者的遺產
21.破產產業
22.私營公司或商業企業的納稅責任
23.稅額評定
第四章 登記
24.登記
24A.自願登記
24B.強制登記
25.吊銷登記
25A.註銷登記
第五章 簿記和審計程式
26.記錄
27.記錄和檔案留存及制定
28.審計程式
29.專項審計小組的審計
第六章 納稅申報表
30.納稅申報表
31.特別納稅申報表
32.最終納稅申報表
33.視為已做出申報
第七章 委任官員及其權力
34.委任官員
35.權力
36.權力的分配
37.特別法官
38.特別法官審理有關罪行
39.《1898年刑事訴訟法》的適用(1898年第5號)
40.特別法官的專屬管轄
41.開庭地點
42.可提出起訴的人
第八章 罪行及處罰
43.罪行及處罰
44.欠稅附加費
45.豁免罰款和欠稅附加費
46.就罪行而準以罰款代替起訴
47.追收未征或短征的稅款
48.根據本法傳喚人員提供調查的證據和檔案的權力
49.逮捕和起訴的權力
50.發生逮捕後須遵守的程式
5 1.獲授權官員有權進人營業場所和獲取庫存、賬目和記錄
52.示檔案和提供信息的義務
53.憑令搜查
54.委派信德省稅務局官員進人營業場所
55.信德省稅務局稅務專員修正命令
56.稅務局修正命令
第九章 抗訴
57.抗訴
58.抗訴程式
59.抗訴決定
60.抗訴審裁處的委任
61.向抗訴審裁處抗訴
62.抗訴審裁處處理抗訴
63.移送高等法院
64.在抗訴待決期間繳存核定銷售稅款
65.非訴訟糾紛解決
65A
第十章 追討欠款
66.追討欠稅
第十一章 代理人、代表和
電子中介
67.代理人
68.代理人的責任與義務
69.登記人為其代理人的行為負責
70.授權代表出庭
71.委任電子中介
第十二章 一般行政管理
72.制定規則的權力
73.電算化系統
74.解決困難
75.命令和決定的送達
76.糾正文書上的錯誤
77.簽發稅務檔案的副本
78.發布命令、指示和指令的權力
79.信德省稅務局官員遵從命令
第十三章 其他事項
80.時效期間的計算
81.時限的寬延
82.禁止訴訟、起訴和其他法律程式
83.廢除和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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