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民政局

巴中市民政局是依據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巴中市市縣鄉杌構改革方案》(川委[20O1]l37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巴中市市級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巴委發[2OO1]36號)設定。市民政局是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民政局
  • 所屬地區:巴中市
  • 管理範圍:民政
  • 屬性:政府機關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班子,

職能調整

(一)劃入職能。
1、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職能。
2、老齡工作管理職能。
(二)劃出職能。
將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職能交給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三)職能轉變。
1、將各類民政事業單位的管理服務和等級評定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2、將福利企業經營管理和技術改造項目審批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3、將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年度檢查的具體事務性工作和諮詢服務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4、將指導殘疾人康復、假肢、婚姻及兒童收養等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和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5、將市級軍休服務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6、將社會福利彩票發行銷售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承擔。
7、將社會慈善捐助的具體事務性工作交給事業單位或社會中介組織承擔。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民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擬定民政工作地方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編制民政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民政隊伍法制建設。
(二)負責管理全市性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監督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活動,查處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以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對境外人員在我市境內設立的社團進行登記管理;指導、監督縣、區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工作。
(三)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活動;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承辦革命烈士、因工傷亡人員的審核、報批和褒揚工作;負責
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和民眾團體工作人員及參戰民兵、民工的評殘工作;審核報批全市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承擔全市擁軍優屬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傷病殘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政策、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辦法;培訓復員退伍軍人,開發使用軍地兩用人才。
(五)組織全市救災救濟工作,組織核查災情,發布災情管理、分配有關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
(六)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擬定各類救濟對象的救濟政策及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互助活動,審批全市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活動。
(七)貫徹實施村(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指導村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城市居民委員會建設,負責全市村(居)民委員會主任培訓;制定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推進社區建設。
(八)主管婚姻登記工作,負責涉外婚姻登記及管理工作;查處違法婚姻。
(九)主管全市行政區劃工作。擬定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
(十)主管全市地名工作。負責鄉(鎮)以上區劃名稱及市城區地名命名、更名、標準化處理的審批和街、路、巷、樓、門牌的規劃、編制、設定、管理工作;發布全市標準地名;規範全市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地名調查,負責市級與標準地名有關的地圖、文書資料的審定;指導縣、區、鄉鎮地名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與毗鄰市行政區域邊界的勘查、協調和報批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行政區域邊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縣區級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承辦勘界資料的驗收、報批、檔案管理以及行政區域界線詳圖集的編制工作。
(十二)承擔老齡工作管理職能和孤兒、殘疾人、五保戶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對社會福利機構進行認定和巨觀管理;審批民辦社會福利機構;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國社會福利有獎募捐彩票)發展規劃、發行額度和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監督全市福利資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負責審核報批公墓;推行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建設發展。
(十四)指導全市兒童收養工作,辦理涉境外兒童領養登記工作。
(十五)指導、協調市內收容遣送工作。
(十六)負責民政事業計畫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七)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民政局設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掛人事與法制科牌子)
協助局領導協調和處理政務及機關日常工作;組織草擬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民政法制隊伍建設;負責民政系統政務監督、政務信息、新聞宣傳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督查督辦、公文運轉、重要會議組織、機要保密、檔案管理、信訪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局機關來客接待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教育和培訓工作;承辦局機關公務員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獎懲工作。
(二)民間組織管理科
草擬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管理的地方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受省民政廳委託管理設在我市的全省性社團辦事機構;研究提出社團會費標準和財務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監督社團活動,查處社團組織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團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擬定民辦非企業單位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有關財務、收費管理辦法;對市直單位所屬的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檢,並對其違法行為和未予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查處,負責對民政廳委託管理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監督;負責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和監督全市社團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和年度檢查。
(三)優撫科(掛巴中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草擬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地方性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支援軍隊和國防建設;負責各類優撫對象優待、撫恤、補助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復員退伍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參戰民兵民工等人員的傷殘評定工作;負責烈士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優撫事業經費預算安排、劃撥和管理;指導優撫醫院、光榮院、烈士陵園建設和管理,負責特、一等傷殘軍人及孤老優撫對象的集中供養和傷病治療,承擔巴中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四)安置科(掛巴中市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擬定退伍義務兵、轉業士官、復員幹部、傷病殘退伍士兵移交政府管理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安置的地方規章、政策和安置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分配軍隊離退休幹部和復退軍人安置工作經費:擬定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管理辦法,指導軍地兩用人才的培訓、開發和使用;指導基層各級復退軍人服務機構建設軍供管理工作。
(五)救災救濟科
擬定減災工作和社會救濟的地方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檢查並發布災情;組織抗災救濟工作;管理、分配救災(含捐贈)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指導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工作,管理救災儲備物資,擬定救災規劃並組織實施,開展減災合作,建立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擬定相關配套政策;組織指導扶貧濟困等社會捐助活動和社會救濟工作,指導農村五保戶供養和敬老院建設工作。
(六)基層政權科
研究提出加強和改進基層政權建設的意見和建議,草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自治組織建設地方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貫徹實施村(居)委會組織法,指導村(居)委會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組織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的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
(七)社會福利科
草擬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福利救濟地方規章和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加強社會福利事業發展,擬定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草擬政府對福利單位的資助辦法;研究、提出社會福利企業認定標準和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實施;審批社會福利企業和民辦社會福利機構;負責社會福利有獎募捐資金資助項目的申報、評審工作;開展社會福利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指導城市基層開展創建模範居委會活動;擬定全市社區工作和社區服務管理辦法,制定社區發展規劃,推動社區建設。
(八)社會事務科(掛區劃地名科牌子)
擬定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兒童收養和收容遣送工作的地方規章和政策並組織實施;主管婚姻(含涉境外婚姻)登記管理工作;承辦婚姻案件的行政複議和仲裁工作;擬訂婚姻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審批民辦婚姻服務機構,指導婚姻習俗改革,查處違法婚姻;擬定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殯葬事業單位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審核報批社會公共墓地,推行殯葬改革,查處違法喪葬;指導殯葬事業單位建設和殯葬設備科研生產;負責市內和涉境外兒童收養及流浪少年兒童救助保護工作;主管收容遣送工作,指導收容遣送站的建設。
草擬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地方規範性檔案和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行政區劃地名管理總體方案,承辦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更名、界線變要、政府駐地遷移和行政區劃名稱的審核報批,負責縣區排列順序和行政區劃代碼的審核報批,負責指導全市城鎮建築物(群)名稱管理、頒發地名使用證和發布標準地名;負責審定與標準地名有關的地圖、文書資料;並監督檢查;負責市城區開發區的地名命名、更名、標準化處理的審查和街、路、巷、樓、幢、門牌標誌的規劃、編制、設定、管理。推行城鄉地名標牌國家標準,規範、管理全市地名(即街、路、巷、樓、門)標誌的設定,組織地名調查,管理檔案資料,審定、編輯出版行政區劃和地名圖書資料及工具書,指導縣區地名檔案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市、縣區、鄉(鎮)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負責市級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管理及縣區間邊界爭議的調查和調處,負責勘界資料檔案管理。
(九)計畫財務科
制訂民政事業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監督全市民政事業費管理使用,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頇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國有資產和固定資產,負責民政統計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民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含雙擁辦1名、老齡委員會辦公室1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雙擁辦主任、老齡委辦公室主任、機關黨委書記按市委規定配備;科級領導職數10名。
市紀委派駐紀檢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機構領導按市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人員失業編制2名。

領導班子

鄒仁見同志簡介
鄒仁見,男,漢族,生於1964年5月,四川達縣人,中共黨員,研究生文化,198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1982.08-1991.02,在達縣統計局工作,1985年4月任副科長,1988年10月任辦公室主任;
1991.02-1993.05,在達縣縣委組織部工作,1992年9月任副主任幹事;
1993.05-1993.08,在達縣地委組織部工作;
1993.08-1999.06,在巴中地委組織部工作,1994年3任正科級組織員,1994年8月任乾訓科副科長,1996年10月任乾訓科長、副縣級組織員,1998年3月兼幹部二科、四科科長;
1999.06-2002.06,在巴中市(地區)(發展)計畫委員會工作,任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01年1月任黨組副書記、主任;
2002.06-2008.09,在巴中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作,任黨組書記、主任;
2008.09至今,在巴中市民政局工作,任黨組書記、局長。
中共四川省第九次黨代會代表,四川省第十、第十一屆人大代表,中共巴中市第二、第三次黨代會代表,中共巴中市委第二、第三屆委員會委員,巴中市第一、二屆人大代表。
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幹部人事、規劃財務工作。
李劍烈同志簡介
李劍烈,男,漢族,生於1962年10月,四川平昌人,中共黨員,研究生文化,1981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1981.07-1990.02,在平昌縣長埡、城西等地任教;
1990.02-1991.07,在平昌縣委宣傳部工作;
1991.07-1993.09,在平昌縣委報導組、《通川日報》駐平昌記者站工作;
1993.09-1993.10,在巴中時報工作;
1993.10-2008.12,在巴中地(市)委宣傳部工作;(其間:1994.03-1996.11,任地委宣傳部幹部科副科長;1996.11-1999.01,任地委宣傳部幹部科長;1999.01-2002.10,任地委宣傳部幹部科科長、助理調研員;2002.10-2006.05,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2006.05-2008.12,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兼市委外宣辦<市政府新聞辦>主任<正縣級>);
2008.12至今任市民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負責社會福利、社會事務、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行政審批、宣傳工作及福利彩票發行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社會福利科、社會事務科、民間組織管理科、基層政權和區劃地名科、行政審批科、市殯管所、市救助站、市流浪未成人保護中心、市兒童福利院、市社會福利院、市福利彩票發行站及市民間組織服務中心工作。
趙劍波同志簡介
趙劍波,男,漢族,生於1964年12月,四川巴州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2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試任巴中市城市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
1982.08-1989.08,在巴中縣民政局優撫股任副股長(其間:1987.08-1989.07,在中共四川省委第二黨校讀書);
1989.07-1992.12,在巴中縣民政局人秘股任股長;
1992.12-1993.09,在巴中縣民政局福利生產辦公室任主任兼福利公司經理;
1993.09-1997.08,在巴中地區民政局救濟科任副科長、科長(其間:1995.03-1997.02,下派南江長赤任區委副書記;1994.09—1997.07,參加省委黨校經濟管理本科函授學習);
1997.08-2001.02,在地區民政局任辦公室主任、局長助理、機關黨委副書記、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其間:1998.04-2001.02兼任天力賓館總經理,1999.03-2001.02兼任天力開發總公司總經理,1997.09—1999.07參加省委黨校法律本科函授學習);
2001.02至今任市民政局任黨組成員、副局長(2012.02,借用到巴中市城市建設有限公司試任總經理)。
曾立平同志簡介
曾立平,男,漢族,生於1958年3月,四川平昌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0年3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80.03-1981.08,在平昌縣工商局工作,任團支部書記、辦公室主任;
1981.08-1984.03,在平昌縣委財貿部工作;其間,83年在達縣地委黨校青乾班學習;
1984.03-1990.05,在平昌縣白衣區任副區長、區委委員;
1990.05-1993.11,任平昌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3.11-1997.02,任平昌縣工商局局長、黨組書記;
1997.02-1997.08,任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縣政府黨組成員;
1997.08-1998.03,任縣委辦公室主任;
1998.03-2003.01,任中共平昌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3.01-2011.08,任巴中經濟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11.08至今,在市民政局工作,任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城鄉低保、城鄉醫療救助、救災救濟、項目及扶貧聯繫村工作。協助局長分管救災救濟科、低保科、市接收捐贈站、市救災物資儲備倉庫。
吳繼續同志簡介
吳繼續,男,漢族,生於1955年4月,四川平昌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72年12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調研員。
1972.12-1986.01,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陸軍部隊服現役;歷任戰士、文書、副班長、班長、代理排長、排長,學員、學員班長,正連職教官、副營職教官。(其間,1978.11至1980.06年在濟南陸軍學校讀書;1980.07 -1986.01,在濟南陸軍學院第二戰術教研室任教)
1986.01-1993.09,在平昌縣民政局工作,歷任辦事員、辦公室主任、副局長;
1993.09-2005.11,在巴中市民政局工作,歷任辦公室主任、市雙擁辦副主任、黨組成員(1997年3月任雙擁辦副主任<副縣級>);
2005.11至今,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調研員。
負責雙擁、優撫安置、慈善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優撫科、安置科、市雙擁辦、市軍乾所和慈善辦工作。
楊家聰同志簡介
楊家聰,男,漢族,生於1957年8月,四川巴州人,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1981.08—1995.02,在巴中縣農業局工作,歷任農經股長併兼任農經站和農村合作經濟審計站站長;(其間:1992年參加全國審計師資格統考,考取為審計師;1993年被原達縣地區經濟專業中評審評為經濟師;1991年3月和1994年4月連續兩屆當選為中國農村經濟管理研究會理事; 1982.09—1987.06,在西南農業大學農經系讀書);
1995.02至今,在巴中市民政局工作,歷任福利科副科長,區劃地名科科長,2000.01—2007.10任辦公室主任,2006年6月起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機關黨建、辦公室、穩定安全、老齡、機關群團和職工學習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信訪和民眾工作科)、機關工會、老齡辦、機關團委、機關女工委。
劉長林同志簡介
劉長林,男,漢族,生於1964年11月,四川通江人,中共黨員,大學文化,1985年7月參加工作,現任巴中市民政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1985.07-1993.11,在通江縣建委工作,歷任團總支副書記、環保辦副主任等職務;
1993.11-1996.12,在巴中地區建環局工作,歷任環保科副科長、科長等職務;
1996.12-2001.01,在巴中地區環保局工作,任建設污控科科長,1999.01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01.01-2012.07,在巴中市環保局工作,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兼任建設污管科科長,2002.08,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2012.07至今,在巴中市民政局工作,任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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