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科技體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上級教育科技體育行政部門的決議、決定;研究擬訂全區教育科技體育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和法制建設的實施意見,並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制定和實施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
(三)組織實施全區教育教學改革,理順教育內外關係,建立新形勢下教育事業的發展體制和運行機制,推進全區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和教育公平,推動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四)負責全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和措施;會同物價、財政部門在省、市教育收費政策範圍內,制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全區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指導執行國(境)外教育援助、港澳援助、教育貸款和教育合作項目。
(五)負責全區教育系統人才資源配置、教師隊伍建設及管理工作。開展教師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崗位聘用及教師資格認定辦理工作;按區委規定的管幹許可權,負責教育直屬單位和中國小領導幹部的任免和提名、考察或參與考察。
(六)負責全區學校布局調整,按管理許可權審批學校的設定、更名、撤銷與調整。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工作。
(八)擬訂全區科學技術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負責智慧財產權、專利工作;負責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和青少年科普教育。
(九)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開展民眾性、競技性體育活動,指導全區學校、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訓練基地、體育設施建設、體育產業工作。
(十)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規定的教學計畫、課程標準,開展教育教學科研、電化教育、信息技術教育,負責學科管理、質量管理、學籍管理和教育考試工作,管理全區大中專招生和自考工作。
(十一)統籌規劃、綜合管理全區民辦教育,規範民辦教育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十二)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開展成教掃盲工作。
(十三)規劃並管理全區教育科技體育情報、統計資料及信息系統的建設工作,開展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加強教育網及校園網建設。
(十四)負責對學校的管理水平、辦學條件和教育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保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和教育目標的實現。
(十五)管理教育科技體育直屬事業單位,指導學會、協會、研究會、基金會等教育社團組織工作,承擔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
(十六)指導全區教育科技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加強學校工、青、婦、少先隊等群團工作。
(十七)負責教育科技體育系統監察、審計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十八)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加強學校校舍、食品衛生、飲水、道路交通、教學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等工作。
(十九)負責教育科技體育系統信訪和民眾工作。
(二十)承擔區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一)承辦區政府及上級教育科技體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負責局機關綜合、協調、服務工作,督辦各科室工作,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文秘工作,草擬全局性檔案,對各科室檔案進行審核;做好電話接轉、檔案收發工作;負責調查研究、政務信息、政務督辦、教育網管理及教育宣傳工作;管理機關文書檔案,指導全區學校(單位)檔案工作;負責保密工作,管好、用好印鑑;統籌各類會議及各種考核;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編撰教育年鑑;指導全區學校(單位)基層黨組織的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管理調派機關車輛。組織實施教育科技體育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培訓、諮詢工作,並對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審核教育科技體育行政執法決定;培訓教育科技體育行政執法人員,管理執法證件,協調、監督、檢查和考核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組織實施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推行政務公開,校務公開;做好法制副校長的聘任考核工作,指導學校開展預防犯罪教育;指導學校突發事故調處,依法維護學校、師生、校產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教育法律、法規、政策的各類案件;協調處理申訴、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案件;具體承辦行政複議、行政執法舉報、投訴的處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綜合性教育執法監督檢查任務,負責本局的法制統計及其他有關的教育法制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教育科技體育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和考核、獎懲工作;負責學校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培養、培訓等工作,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和教師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教職工人事管理,做好教職工崗位設定、聘用、調配交流、解聘及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教職工的工資福利、評優選模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辦理和教職工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及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教職工退職退休、離退休(職)人員管理及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區教職工人事檔案。
(三)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區基礎教育工作,重點推動學前教育、義務教育、高中教育工作;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國家發布的教育計畫、課程標準,推進學校教育教學的改革;組織指導實施全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管理指導全區普通高中、國中、國小、幼稚園、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學籍管理;制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指導和實施九年義務教育規劃,評估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組織審定全區中小學生、幼稚園使用的教材、教輔;負責組織協調全區教育研究、電教及裝備配置使用、語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廣國語工作。
(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
貫徹黨和政府關於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的方針和政策;制訂並實施全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統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工作;制訂職業教育教學評估標準;規劃和管理全區職業教育校點布局和專業設定;指導全區職業教育宣傳招生、教育教學、培訓就業和教材使用工作;負責全區職業教育學生學籍管理工作;開展實用技術培訓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五)德育衛生藝術科
指導學校德育、衛生、藝術、國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抓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精神文明建設和團隊工作;指導學校政治課、品德與生活課、健康教育課、藝術課的教育教學工作;抓好學校傳染病、常見病的防治工作及中小學生健康體質監測工作;抓好學校衛生防疫工作,學生軍訓和國防教育工作。抓好學校青少年維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六)科技科
擬訂全區科學技術事業發展規劃;負責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擬訂充分發揮科技人才積極性的措施政策;協調管理指導全區工業、農業、社會事業的科技工作,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農業科技園區和科技示範基地建設,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推廣;負責智慧財產權、專利工作,做好科技信息傳播和服務工作;負責科學技術宣傳普及和青少年科普教育;編制科研經費預算,對科研經費使用進行監管。
(七)體育科
負責組織編制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配合有關部門、各行業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開展全區國民素質監測;組織實施全區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的設定與重點布局,統籌協調,主辦全區各項運動會;指導全區學校、青少年體育工作,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業餘體校、體育協會的工作,指導區運動隊體育訓練、競賽;管理、指導裁判員、教練員、社會體育指導員、運動員隊伍建設,培養體育專業人才;管理、指導訓練基地,體育設施建設工作;培育體育市場,發展體育產業,加強體育經營活動的監管工作。
(八)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審核所屬學校(單位)教育科技體育經費預決算,統計並監測經費投入及預算執行情況;監管局機關、所屬學校(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全區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學校收費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學校(單位)財務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
(九)行政審批科
負責承辦教育科技體育系統行政審批事項、教育政務信息公開及全區民辦教育工作。
(十)安全教育科
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加強學校校舍、食品衛生、消防、道路交通、教學設施設備等安全管理;協調學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指導學校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加強平安校園創建和警校共育及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加強學校保全管理和培訓工作;做好學校校安工程相關工作。
(十一)監察審計科
負責教育科技體育系統內的監察審計工作;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協助區教育科技體育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加強對黨員、幹部黨紀、政紀教育;開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研究制訂本系統、本行業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措施;抓好直屬單位、學校的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違規違紀案件的查處。
(十二)信訪和民眾工作科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信訪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全區教育科技體育系統信訪和民眾工作;負責接待來訪民眾,處理來信來訪事務,辦理上級機關、區信訪和民眾工作局交辦的信訪事宜;及時向局領導報告重要信訪情況,定期統計、分析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督辦重大信訪案件,負責協調涉穩事件的應急處理;處理群體性突發事件。
人員編制
巴中市恩陽區教育科技體育局核定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區委相關規定配備。
機關黨委書記按區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其它事項
(一)設立區教育科技體育項目辦。
設主任1名(副科級配備)。其職責為:負責全區教育科技體育項目總體規劃的編制和申報,審定項目建設內容、規模,設計方案,施工圖紙,招標、比選檔案、施工契約;協調項目建設各職能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對項目工程進度、質量監督檢查;負責項目專項資金的撥付,項目竣工驗收,結算審計資料的審定;負責項目師資和管理人員培訓,項目基建報表統計上報,檔案資料管理;項目固定資產的統計和上報;項目招商引資等工作。
(二)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巴中市恩陽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