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主要負責商務領域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貫徹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和服務業的發展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擬訂全區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服務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政府規章;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國家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整治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負責全區城鄉市場建設規劃、商業網點布局、組織實施重點市場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規範和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服務業。
(三)牽頭負責全區商貿流通產業項目的規劃編制、管理協調及實施監管,推進商貿流通產業設施建設。
(四)負責商貿流通行業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增強商貿流通產業發展動力活力,促進商貿流通產業提檔升級。
(五)貫徹落實國家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負責做好反壟斷、反暴利工作,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的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
(六)研究擬訂全區流通服務業的發展政策及規劃;協調處理流通服務業有關問題;負責繭絲綢協調、生豬屠宰、成品油、拍賣、典當、租賃、報廢汽車更新、舊汽車交易、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等特許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抗洪搶險、救災物資的組織儲備工作。
(七)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負責全區進出口配額計畫的編制和下達並組織實施。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外技術貿易、進出口管理以及鼓勵技術和成套設備出口的政策;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體系建設;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的技術和引進技術的出口與再出口;負責與防擴散相關的出口許可證的申報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與進出口公司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全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貫徹國家外商投資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導全區外商投資工作;分析研究全區外商投資情況,定期向區政府報告有關動態和建議,擬訂和執行外商投資和管理規章,參與擬訂利用外資的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國家規定的限額以上、限制投資和涉及配額、許可證管理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核上報工作;依法核准全區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和管理全區境外招商引資、投資促進及許可權內外商投資企業的審批和進出口工作;負責全區外商投資和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統計。
(十一)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指導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的管理,負責全區到境外外派勞務人員的選派管理工作;擬訂全區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和具體政策;依法審核、核准區內企業對外投資開辦企業(金融企業除外)和境外帶料加工貿易項目並實施監督管理;管理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對我區經濟技術合作方面的無償援助及贈款工作。
(十二)貫徹執行對港澳台地區的經貿政策、貿易中長期規劃及管理規章;指導全區的經貿機構與港澳台地區有關經貿機構開展經貿合作。
(十三)提出赴境外舉辦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的方案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監督以恩陽區的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十四)負責全區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新聞發布、宣傳工作並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區商務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促進服務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按要求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負責參與擬訂促進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和政策措施,牽頭制訂服務業專項規劃,督促全區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負責服務業主要指標統計分析的協調工作,匯總分析全區服務業發展總體情況,掌握髮展動態和運行趨勢,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或建議。負責制定全區服務業年度工作計畫並協調、督促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與服務業有關的財政、稅收、信貸、價格、外匯、保險等政策的執行,做好部門協調工作。負責服務業項目收集、儲備、推進的綜合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服務業調研、培訓等工作,承辦服務業重大會議。負責對全區服務業行業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考核。
(十六)負責辦好區貿促會,指導全區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做好商務系統維護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
(十七)負責市場規劃設立許可、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蠶繭收購許可、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登記、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管理登記備案、洗染業經營者備案登記。
(十八)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黨群工作、人事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商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十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信訪和民眾工作科)
負責擬訂局工作制度,負責綜合協調、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政務信息、秘書事務、政務督辦、機要檔案、安全保密、目標管理、後勤、接待等機關日常事務和行政事務。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社團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共青團、婦女、工會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抓好局機關各項安全保衛工作,組織整改安全隱患。
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勞動保障等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和信訪案件辦理,負責系統內維護穩定和安全生產工作。做好商務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匯總上報有關安全生產材料及信息。
(二)市場運行科(行政審批科、政策法規監察科)
分析經濟全球化、世界經濟貿易、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提出全區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以及健全現代市場體系的綜合性政策建議,擬訂全區商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及改革措施,擬訂全區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規劃全區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負責商務領域信息化培訓和交流;負責協調局重大課題調研工作;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全區市場運行調節的規定、標準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狀況,負責國內貿易統計、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並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組織重要商品產銷銜接,協調解決農副產品買難賣難問題;組織和管理好防汛、救災物資的計畫編制、儲備監督;擬訂全區繭絲綢行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協調行業發展,組織開拓國內外市場,負責國家蠶絲儲備等相關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和我區關於生豬定點屠宰、加工販運、行銷商品流通的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區成品油市場化建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成品油儲運流通的監督管理。分析研究全區成品油行銷企業運行情況,提出促進成品油市場化發展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成品油經營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工作。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提出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的工作實施建議;推進建立整頓和規範市場秩序長效機制。負責參與社會信用制度建設,組織開展誠信宣傳教育。指導商業信用銷售,牽頭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建設和管理市場秩序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受理對商務領域違法違規、擾亂市場秩序案件(線索)的舉報投訴;負責推進商貿領域中涉及市場秩序的行政執法,制定規範制度,開展執法檢查。協助做好部門間執法協調,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加強商品預付卡管理,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
負責辦理全區市場規劃設立許可、生豬定點屠宰許可、蠶繭收購許可、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登記、再生資源回收經營管理登記備案、洗染業經營者備案登記。
負責組織起草全區商務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審核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法制宣傳,指導全區商務系統依法行政;承辦本部門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組織聽證及行政賠償等事務;承擔區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和技術性貿易壁壘等涉及進出口公平貿易的相關工作,依法實施對外貿易調查和產業損害調查,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負責反壟斷相關工作。負責全區成品油市場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打擊成品油行銷活動中的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
(三)市場建設科(招商引資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加快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建設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加快我區流通領域市場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打破市場壟斷、行業壟斷和地區封鎖的有關工作,促進城鄉市場發展,促進內外貿結合,推動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研究有形市場和無形市場發展戰略,組織制訂市場體系建設總體規劃;擬訂城鄉商業網點規劃,規範城鄉商業設施建設;提出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核准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的可研、立項;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建設規劃工作,負責推進市場標準化建設,組織指導重點市場建設;負責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改造升級,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推動農產品商品化,拓寬市場渠道,拉動農村消費;起草規範各類無固定地點銷售發展的規章;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指導並規範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係;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直銷、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報廢汽車管理工作,負責老舊汽車更新工作,規範鋼材市場、新舊汽車交易市場和建材市場秩序;組織實施國家財政性資金用於流通領域重大投資項目。
負責商貿流通領域招商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工作,做好重點項目推薦、包裝以及建設中的管理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利用各種媒體,全方位宣傳和推介;負責投資信息和政策諮詢服務工作,組織和安排招商考察活動;負責投資企業的接洽及項目談判;負責項目投資契約的起草、審核和簽訂工作。配合企業註冊登記工作,協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開工前各種問題,使項目早落戶、早開工、早建設、早見效;為客商提供全天候、全過程、全方位的服務。
(四)外貿外資外經科(外國投資管理科)
擬訂進出口貿易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外貿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編制進出口商品中長期發展規劃和一般貨物進出口年度計畫,承擔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及許可證;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指導赴境外各種經貿交易會、展覽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指導協調外貿信用體系建設和外貿運輸業務;負責指導外商投資管理工作,研究我區外商投資現狀及發展趨勢,參與擬訂全區利用外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外商投資統計;依法監督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指導外商投資企業進出口業務和增資工作,指導外商投資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牽頭開展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指導對外承包工程項目帶動全區成套設備出口;擬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政策,承擔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全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負責多雙邊對我區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對我區的贈款)。
(五)服務業發展協調科
擬訂商貿服務業發展戰略、行業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餐飲、住宿和居民服務等商貿服務行業管理;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社區商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流通領域節能降耗和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推動流通體制改革和連鎖經營、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按要求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中組織實施的協調工作。擬訂相關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協調實施,匯總分析全區服務業運行發展情況,提出解決相關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做好第三方物流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服務業項目收集、儲備、推進的綜合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服務業調研、培訓等工作,承辦服務業重大會議。監督、管理、指導以恩陽區名義在境內舉辦的各種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六)財務審計科
指導協調與商務有關的財政、稅收、統計、信貸、價格、外匯、保險等政策的執行並提出建議意見;負責全區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經濟合作運行狀況的監督、分析工作;編報全區各項國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和國際經濟合作業務資金、專項資金計畫並實施監督和管理;負責機關基建項目的計畫和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財務工作;負責定點扶貧、對口支援工作;負責機關內部審計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核定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工會工作委員會主任1名。
紀檢、監察機構人員編制包括在核定的編制總數內,其領導按區委規定配備。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設立巴中市恩陽區商務項目辦公室。設主任1名(副科級配備)。其職責為:負責全區商貿流通產業項目的規劃編制、管理協調及實施監管;研究制訂項目推進投資方向及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對全區商貿流通項目工作進行分析和評估;建立完善商貿流通產業項目儲備庫;協調解決商貿流通產業項目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