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通知.是巴中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9日印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巴中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29日
  • 發布單位:巴中市人民政府
全文,解讀,

全文

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市級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進全市綠色金融改革發展工作,助推“三市兩地一樞紐”建設,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綠色金融發展規劃〉的通知》(川辦發〔2018〕7號)和巴中市創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等要求,現就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重大意義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生態文明建設作為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內容。金融作為現代經濟的核心,在經濟綠色轉型發展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各縣區人民政府、巴中經開區管委會和市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綠色金融對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戰略意義,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綠色導向、科學發展,統籌協調、突出重點,政府主導、市場運作”原則,將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一項重點工作來抓,善於運用綠色理念和金融思維推動各項工作,積極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最佳化政策資源配置,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全力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後發趕超、振興發展。
二、準確把握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總體要求
通過金融組織、融資模式、服務方式和管理制度等創新,積極探索綠色金融助推巴中創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範市、新時代川陝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產業轉型升級、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接續鄉村振興的新路徑,推動碳達峰、碳中和“30·60”目標順利實現。自2021年起在全市範圍內全面推開綠色金融改革工作,力爭到2025年底,全市綠色信貸餘額達到400億元,占全部貸款的25%,年均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增速,不良率控制在各項貸款平均水平以下;綠色保險實現年均保費收入1.8億元以上,風險保障金額達到117億元以上;綠色擔保貸款餘額達到6億元;至少推動1家綠色企業上市融資。
三、全面落實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重點任務
(一)完善綠色金融組織框架。金融管理部門、縣區政府要加大對綠色金融服務體系的培育力度,大力開展綠色金融戰略合作,支持金融機構設立綠色金融專營機構,配備專業產品經理,開展綠色產業投融資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銀行機構到綠色產業園區、特色鄉鎮布點展業,著力提升綠色金融的覆蓋率和可得性。推動轄區內保險機構設立綠色保險業務部門,深入研發、推廣綠色保險產品。大力引導產業發展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依法合規參與綠色產業投融資。鼓勵地方金融組織積極參與綠色金融改革。
(二)構建綠色金融標準體系。著力構建“1234”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即“1本目錄”“2個體系”“3部標準”“4套系統”。市發展改革委要迅速建立完善《巴中市綠色產業指導目錄》;市生態環境局要探索建立碳交易體系,產業和項目主管部門牽頭建立本行業、本領域綠色企業、項目認定評估指標體系;巴中銀保監分局牽頭建立綠色融資企業、綠色銀行評定及綠色專營機構建設標準;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牽頭完善綠色金融融資對接系統、信息管理系統、業務監管系統和專項統計評估系統。
(三)突出綠色金融支持重點。轄區內各金融機構要緊密圍繞市委加快建設“三市兩地一樞紐”重大決策部署,大力支持符合“兩高六新”(高成長、高科技,新經濟、新服務、新能源、新材料、新農業、新模式)的產業領域,重點支持“重大項目推進年”、區域性綠色消費中心建設、企業培育“四百計畫”、服務業“30”工程、“456”特色農業振興計畫、工業夯基行動計畫等。持續最佳化對鞏固脫貧攻堅成果接續鄉村振興的綜合金融服務,切實加大對污染防治攻堅戰及五大專項整治行動的金融支持力度。創新支持紅色文旅產業、綠色康養、老舊小區改造、綠色建築、綠色交通等領域有效融資需求。
(四)推動綠色金融服務提升。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情況下,轄區內銀行機構要加大污染物排污權、水權、林權、特許經營權、收費權和收益權、碳期權、碳交易指標等抵質押融資模式創新,積極推進綠色消費、科技研發、生態農業等領域的綠色信貸產品創新。用好用活“信易貸”產品支持綠色產業發展和項目建設。實行綠色信貸計畫單列,建立收益覆蓋成本和風險的利率定價機制,堅決取消不合理收費,降低綠色信貸融資成本。保險機構要積極探索綠色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積極推廣環境污染綜合保險,創新開發生態環境責任類保險,健全環境損害賠償機制。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環境友好型企業上市融資,推動綠色企業對接資本市場。進一步增強綠色融資擔保能力,探索建立綠色擔保專營、快審機制。督促金融機構落實減費讓利政策,支持綠色民營小微企業發展。
(五)健全綠色金融激勵機制。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要通過再貸款、再貼現額度調配,MPA(巨觀審慎評估體系)、央行評級、涉農和民營小微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及“兩綜合、兩管理”等措施,系統化推進綠色金融監管改革。市金融工作局要將轄區內金融機構推進綠色金融改革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績效考核、服務地方發展評價和融資服務考核獎勵內容。巴中銀保監分局要推動銀行機構“盡職免責”制度落地落實,適度提高綠色信貸風險容忍度,為業務人員“鬆綁減壓”。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要加快推進生態環保貸款利息補貼制度落實,儘快建立綠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整合充實擔保基金,有效降低金融風險。市發展改革委、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牽頭指導各行業主管部門加快推進綠色企業信用體系建設。市生態環境局要進一步完善企業環境信用評價指標制度,為綠色信貸提供支撐。
(六)防範綠色金融重大風險。巴中銀保監分局要督促轄內銀行保險機構制定綠色金融風險處置預案,建立健全客戶重大環境、社會風險報告制度和內部責任追究制度,積極穩妥做好風險防控工作。持續最佳化綠色項目、企業的保險機制,發揮保險風險分散功能,有效降低配套金融服務綜合風險。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要督促金融機構大力提升環境和社會風險管理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建立完善環境與社會風險評估、管理流程,提升對項目環境效益及成本的定量分析能力,合理控制綠色項目的融資槓桿率。支持司法機關加大綠色金融案件辦理和執行力度,嚴厲打擊惡意逃廢金融債務行為,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四、切實強化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要將綠色金融改革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市金融改革工作的一項重點任務,充分發揮好統籌、協調、督導作用,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統籌規劃、協調推進。儘快完成改革工作方案設計、措施安排、綜合保障、督導考核等制度建設,定期召開部門聯席會議,建立務實、高效的溝通交流和聯合推動機制,全面、深入推動綠色金融改革工作順利開展。
(二)強化監測評估。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牽頭建立綠色金融統計分析、信息研判和督導考核制度,定期開展監測評估。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要建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制度和重大環境風險申訴交流制度,強化社會監督,發揮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對違反環保、安全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對利益相關者造成重大損失的企業,應依法嚴肅處理。
(三)強化引領示範。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宣傳、交流、研討活動,學習借鑑發達地區和知名金融機構的綠色信貸政策、行業準則和綠色信貸產品創新模式。加強與市外金融機構(組織)在綠色金融領域的合作,聘請相關專家提供決策諮詢。探索適合巴中綠色項目建設、綠色產業發展的金融服務新理念、新模式、新方法,提鍊形成一套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積極推動在全省示範引領。
(四)強化工作聯動。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快建立綠色項目、產業及環保、金融等政策信息共享機制,及時上報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對接。產業、項目主管部門要積極推進“綠色產業園區”建設,加大綠色項目、綠色企業的包裝推介力度,切實提升金融服務承載能力。市場監管、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要制定公共服務定價、特許經營權、土地利用等方面的激勵政策,配合推動綠色金融與綠色產業(項目)深度融合。人行巴中市中心支行應積極探索建立綠色信貸指標交易工作機制。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加強對綠色金融專業人才的引進、培育,著力培養一支推動綠色金融改革發展的複合型人才隊伍。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9日

解讀

《關於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經四屆巴中市政府第200次常務會議審議,四屆巴中市委第187次常委會議審定通過。為便於公眾知曉、進一步理解政策,現就有關事項解讀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來,中央提出“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要求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為人民民眾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委關於推動經濟社會綠色發展的決策部署,加快推動全市綠色金融改革發展工作,助推“三市兩地一樞紐”建設,市金融工作局牽頭,在充分調研徵求意見並借鑑浙江省湖州市綠色金融改革試點先進經驗的基礎上,起草形成了《通知》。
二、主要內容
《送審稿》共包含4個方面的內容。
(一)充分認識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重大意義。明確中央、省市對綠色金融改革發展的政治要求,提出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積極支持、推動改革工作。
(二)準確把握加快推動綠色金融改革的總體要求,明確綠色金融改革主要方向和重點目標。
(三)全面落實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重點任務。一是完善綠色金融組織框架。通過機構引進設立、專營機構設定、服務網點下沉、投資業務合作等方式完善綠色金融市場體系。二是構建綠色金融標準體系。構建“1234”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即“1本目錄”“2個體系”“3部標準”“4套系統”,為綠色金融改革提供強力支撐。三是突出綠色金融支持重點。對照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點,明確綠色金融重點支持領域。四是推動綠色金融服務提升。對銀行、保險、擔保等金融機構(組織)提出明確金融服務水平提升要求。五是健全綠色金融激勵機制。通過貨幣信貸政策、目標績效考核、金融監管制度、財政獎補機制及信用體系建設等激勵措施,增強金融機構做好綠色金融工作積極性。六是防範綠色金融重大風險。通過建立風險預警、風險報告、信息公開披露、溝通互動、責任追究等風險防控制度,提升綠色金融風險管理能力,促進綠色金融持續健康發展。
(四)切實強化加快推進綠色金融改革的組織保障。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巴中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作用,系統推進改革工作。二是強化監測評估。建立統計分析、信息研判、督導考核制度,建立企業環境信息披露和重大環境風險申訴交流制度,科學評價改革工作。三是強化引領示範。積極開展綠色金融宣傳、交流、合作,提鍊形成成功經驗,推動在全省示範引領。四是強化工作聯動。建立工作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綠色企業、項目包裝推介,制定激勵政策,建立對接綠色信貸指標交易工作機制,培養綜合性人才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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