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貼現應收票據

已貼現應收票據是向銀行或其他購買者貼現的 未到期的應收票據。在西方國家裡,票據是可 以流通的有價證券,因此持票人如在應收票 據到期前需用資金。可在票據上“背書”,然 後將其轉讓給銀行或其他購買者,這種票據稱為“貼現應收票據”(Discounting a Note Receivable)。票據貼現時,銀行或 其他購買者根據票據的到期價值(不帶利息 的票據為其票面金額,帶有利息的票據為票 據到期的本息總額),乘以貼現日至票據到期 日的日數及貼現率計算貼息,到期價值扣除 貼息後的餘額即為貼現應收票據可得到的現 金。

已貼現應收票據的金額是背書人的或有 負債。因為,如出票人到期拒付,背書人有 代其清償的責任,在資產負債表上作為應收 票據的減除數,可以用括弧或附註表示。如 出票人在到期日不能償付,應由貼現人代為 償還,並將其轉入“應收帳款”,或“應收拒 付票據”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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