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領主制進人高度發展階段以後所形成的莊園形態。其特點是:土地劃分為莊園自營地和差巴占用的差崗地,領主根據差巴耕種差崗地數量攤派莊園所需勞役。即差崗地起著份地的作用;以勞役為主的實物、貨幣相混合的地租形式為基本剝削形式;差巴承受內差和外差兩方面的剝削;差巴擁有畜力、農具等較強的私人經濟;差巴的人身依附程度要低於堆窮。差巴型莊園是民主改革前西藏領主制莊園的基本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