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探討文學起源的一個學說。所謂
巫術,是就一套約定俗成的有目的和意義的行為方式系統,也可以說是一套前文明的世界觀。英國人
弗雷澤《金枝》中較早地提出巫術與文學的關係問題。他認為,巫術原理有兩條,一是同類相生或同果必同因,二是甲乙二物接觸後,施力於甲可影響乙,施力於乙可影響甲,前者叫“相似律”,後者叫“接觸律”。模仿某物並達到某結果,可使被模仿的事物達到預想中的變化(相似律),操縱某物可對原接觸過該物的人施予影響(接觸律)。巫術意義的生產過程對文學創作有某種啟發意義,甚至,巫術活動的儀式化還為某些文學類型提供了直接的借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