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是根據2014年12月1日市編辦印發的《備案通知》和2018年11月28日全市機構改革推進會精神,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是縣政府派出機構,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外文名:Wuxi Industrial Park Management Committee
  • 性質:政府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受巫溪縣人民政府委託履行園區管理和服務職能。
(二)按規定管理監督園區內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入園企業有關事項;協調處理園區內各企業的涉外事務;協調處理園區內各企業之間,企業同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三)配合擬訂園區所在鄉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規、城市設計及專項規劃;負責園區建設規劃和建設項目選址定點;負責統一規劃、監督、管理園區內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
(四)負責編制和實施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畫;負責園區招商引資和企業服務工作,擬訂園區招商引資優惠政策以及各項具體管理辦法、服務工作規定等,經縣委、縣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初審入駐企業建設方案。
(五)擬訂園區用地計畫,協助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做好園區內土地徵收、房屋拆遷等工作,協調園區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資產出租等工作;組織園區內已徵收土地的整治工作;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園區內的移民安置。
(六)負責園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專項統計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園區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工作考評。
(七)監管協調園區內企業及有關部門設在園區的派駐機構的工作。
(八)組織監管園區建設資金的籌集、使用和償還。
(九)負責園區內社會治安、環境保護、社會保障、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做好園區內教育、文化、衛生健康等社會事務工作。
(十)協助有關部門管理園區內國有資產工作。
(十一)為園區內企業提供融資諮詢服務,協調銀企關係,搭建融資平台,協調開展融資擔保和貸後監督管理工作;引導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負責綜合協調政務、事務和督查督辦工作。牽頭擬訂年度工作計畫、總結及有關綜合材料。負責印章、財務、接待、內保、政務公開及後勤服務管理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修志、信息、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牽頭組織政治、業務學習和出勤考核。
牽頭辦理建議提案、目標管理考核等工作。負責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與監督執行。指導各科(中心)及入園企業加強單位規範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園區國民經濟綜合統計、專項統計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園區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工作考評工作。
(二)規劃招商科。承擔園區總體規劃、產業規劃及相關建設規劃編制、報批、管理。負責擬訂園區建設項目計畫並監督管理。負責園區建設項目選址審查、設計方案初審。協助相關單位對園區建設項目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擬訂園區用地計畫並協助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園區招商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做好入園企業後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園區土地出讓、出租等工作。
(三)安全環保科。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環保方針、法律、法規、政策制度。負責園區內環境保護、消防、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編制園區安全環保相關制度並監督入園企業貫徹執行。檢查指導園區建設項目並按要求上報安全環保等信息。指導園區公司和入園企業落實安全環保主體責任。參與監督企業環評及驗收、企業達標排放管理、排放未達標企業的處置等工作,配合安全環保部門開展綜合執法管理工作。

行政編制

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9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按1名配備。
巫溪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巫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巫溪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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