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巫山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直屬副局級行政機構(參公事業單位),以縣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名義對全縣的文化市場實施綜合執法。內設辦公室、文化市場執法中隊和廣播電影電視(體育)執法中隊,核定事業編制9名,其中設隊長1名、副隊長2名,現有在職職工9人,均為行政執法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巫山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 事業編制:9名
  • 隊長:1名
  • 副隊長:2名
巫山縣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的職責是:
1、承擔縣內除應由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查處案件外的其他所有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具體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查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違規出版活動和印刷、複製、出版物發行中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查處體育運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等。
2、承辦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指定管轄的跨區縣(自治縣、市)案件;參與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組織的聯合執法活動。
3、配合執法部門參與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4、承擔全縣“掃黃”“打非”有關工作。
5、接受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的業務指導和督查;承辦縣文化市場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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