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縣行政審批局

巨鹿縣行政審批局

巨鹿縣行政審批局(簡稱縣行政審批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加掛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牌子。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巨鹿縣行政審批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通信地址,內設機構,主要職責,所獲榮譽,

通信地址

巨鹿縣黃巾大道北側政務中心
巨鹿縣行政審批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運行監督股)、 "放管服" 改革協調股(政策法規股)、綜合受理股、審批一股、審批二股、審批三股、審批四股、審批五股、勘驗評審股、信息技術股(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股)。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 "放管服" 改革、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和完善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縣級各部門行政審批等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集中統一辦理;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審批服務事項的聯合辦理和聯審會辦;研究推進並聯審批服務工作。負責辦理縣政府確定集中行使的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負責統一組織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負責對行政審批事項及相關事項的流程進行規範、最佳化,推進行政審批、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協調與項目建設相關企業及中介服務機構的入駐事宜。
(三)協調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工作。擬訂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制度和規則;編制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負責建設、管理全縣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負責推進全縣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全縣並監督縣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進場交易;指導全縣並負責縣本級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場內交易活動的監督工作,受理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投訴舉報,將違法違規問題移送有關部門處理;協調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的聯動執法。
(四)組織協調全縣 "放管服" 改革工作。指導、協調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縣委、縣政府關於 "放管服" 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擔縣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 "放管服" 改革協調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指導協調全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縣縣行政審批管理體系;推進簡政放權,清理和規範各類行政許可等管理事項;協調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承擔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指導協調全縣政務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最佳化政務服務供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務服務效能;負責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指導協調縣有關部門為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規範、高效、優質的政務服務。
(七)統籌推進全縣 "網際網路+政務服務" 工作,構建全縣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行政務服務網上辦理,形成管理機構、實體大廳、網上平台 "三位一體" 的政務服務管理模式;推進全縣電子證照庫建設;推進全縣政務服務平台規範化、標準化、集約化建設。負責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化建設。
(八)引導和推動全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制定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要點;推動健全信用法規制度和標準體系;負責縣級信用信息資料庫、共享平台和網站建設,推動信用信息的匯聚、交換、共享和套用;負責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建設和工作實施,建立誠信綜合監督體系;組織開展失信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城市信用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承擔縣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九)做好縣級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做好全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規範化建設,協調與縣有關部門,完善審批服務聯動工作機制。
(十)建立健全全縣政務服務、行政審批服務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評價制度;對具有政務服務職能的部門進行綜合考評,對進駐事項的辦理情況、辦理效能,以及辦事人員的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負責對各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管理;負責對縣政務服務中心各分中心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協調指導政府民眾服務熱線工作,協調交辦相關部門及時處理民眾訴求,負責做好縣政府民眾服務熱線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所獲榮譽

2020年12月,被評為2020年河北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先進集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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