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警巡院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六年(1269),在大都置警巡院,領民事及供需。成宗大德九年(1305),在大都南城分立警巡院。武宗至大三年(1310),改原警巡院為左、右警巡院,秩正六品,隸大都路都總管府。置達魯花赤、警巡使各一員,副使三員。順帝至正十一年(1251),升兩警巡院為正五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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