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海聰

左海聰

左海聰,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湖南郴州人。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開大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左海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湖南郴州
  • 出生日期:1966年2月
  • 職業:教授
  • 畢業院校武漢大學
  • 代表作品:《國際商法》
人物經歷,學術成果概覽,主要科研項目,主要獲獎,

人物經歷

左海聰
左海聰,男,漢族,1966年2月出生,湖南郴州人。1984年-1995年,武漢大學法學院學習,獲法學學士、碩士和博士學位。1994-2007年,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工作,先後任講師(1994年)、副教授(1996年)和教授(2002年)。曾任荷蘭阿姆斯特丹大學訪問學者(1998-1999)、美國喬治城大學富布賴特研究學者(2005-2006)。2007年9月調入南開大學法學院,2007年9月至2017年6月任法學院院長。
現任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開大學校學術委員會委員。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教育部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首席專家。兼任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畫專家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法學會世界貿易組織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濟貿易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天津市第十四屆政協常委,提案委員會副主任,天津市津南區第九屆政協常委。

學術成果概覽

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WTO法成案研究”、國際合作項目“歐盟外貿法研究”、法務部項目“國際商事契約通則和國際商法的發展”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項目“外貿法比較研究”,參加國家級項目2項、省部級項目8項。著有《國際經濟法的理論與實踐》、《國際經濟法》、《國際商法》、《國際貿易法》,主編、參編著作14部,在《法學研究》、《人民日報(理論版)》、《統一法評論》(英文)等學術刊物上發表中英文學術論文50餘篇。
主要研究領域為國際商法、WTO法、比較外貿法和國際經濟法基本理論。提出的“國際法四部門說”已經成為我國在該領域的代表性學說之一;發表了關於國際商法基本理論的系列論文,對國際商法的概念、國際商法在21世紀的發展趨勢、國際商事條約和慣例的關係、國際商事契約通則的性質與功能等問題作了拓荒性研究;在WTO法尤其是爭端解決機制領域著述頗豐,關於WTO爭端解決機制是司法體制、其正式適用的法律只能是WTO協定、其運作採用了事實上遵循先例的原則等觀點產生了較好的學術影響;關於外貿法修訂的若干建議被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採納。曾向商務部提交多份研究報告獲得採納,就涉外商事審判工作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工作建議並受到重視。曾就中國光伏雙反案,中國稀土案,天津市法院標準化建設發表評論意見。

主要科研項目

1、人民幣國際化法律問題研究,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2013-2017年
2、WTO法成案研究, 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2000-2007年
3、外貿法比較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項目,2004-2010年
4、《國際商事契約通則》與國際商法的發展,法務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2007-2013年
5、歐共體共同商業政策及其對中歐經貿關係的影響,中歐高等教育合作項目,2000-2004年
6、南開大學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方案,天津市教改項目,2012-2013年
7、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研究項目“國際環境資源法的理論、實踐及我國對國際環境資源法的套用研究”,主持人為王曦教授,2001-2004年
8、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大項目“引進外資與對外投資兩大開放戰略的協調機制與政策研究”,主持人為冼國明,2015年,在研

主要獲獎

1、論國際法部門的劃分(論文),2001年獲湖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2、WTO爭端解決機制概論(專著),2003年獲法務部第一屆法學教材和法學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排名第二
3、關於WTO幼稚產業保護條款的若干分析(研究報告),2003年獲法務部第一屆法學教材和法學優秀研究成果優秀獎
4、WTO專家組和抗訴機構可適用的法律(論文),2008年獲天津市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5、直接適用條約問題研究(論文),2009年獲法務部第三屆法學教材和法學優秀研究成果三等獎
6、WTO專家組和抗訴機構可適用的法律(論文),2010年獲錢端升法學優秀成果提名獎
7、直接適用條約問題研究(論文),2011年獲中國法學會第二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二等獎
8、直接適用條約問題研究(論文),2012年獲錢端升法學優秀成果提名獎
9、2011年獲中國法學會“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
10、全球化時代的國際法教學改革探索,2013年獲第七屆高等教育天津市級教學成果一等獎,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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