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是應急管理部公布的檔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
- 發布單位:應急管理部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是應急管理部公布的檔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是應急管理部公布的檔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發布歷程2023年12月,應急管理部公布《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1檔案全文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是2023年5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務部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一則檔案通知。檔案內容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有效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我部組織對《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
工貿企業應當實行有限空間作業監護制,明確專職或者兼職的監護人員,負責監督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監護人員應當具備與監督有限空間作業相適應的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置能力,能夠正確使用氣體檢測、機械通風、呼吸防護、應急救援等用品、裝備。
《河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是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主要信息 發布日期 河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020年12月23日 《河北省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已經2020年12月8日省政府第10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
總局發布的《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規定》中,明確提出了設立監護人員、加強監護措施等要求。安排專人監護,對於保證危險作業的現場安全特別是作業人員的安全十分重要。所謂專人,是指具有一定...
,推動有關重點工貿企業堅持以固有風險源點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建立本單位安全風險管控措施和責任清單以及隱患排查治理清單,以固有安全風險等級繪製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規範建立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6.使用易燃易爆稀釋劑(如天拿水)清洗設備設施,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除集聚在地溝、地坑等有限空間內的可燃氣體。 7.塗裝調漆間和噴漆室未規範設定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和防爆電氣設備設施。 (五)輕工行業。 1.食品製造企業涉及烘製、...
為貫徹實施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維護法制統一,推進依法治安,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對涉及勞動防護用品、礦山救護隊資質、安全培訓、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食品生產企業、中介服務組織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等方面的部門規章進行...
危險化學品:全面落實《化工(危險化學品)企業保障生產安全十條規定》,深化提升危險化學品領域本質安全水平專項行動,持續強化“兩重點一重大”和特殊作業等重點環節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化學品罐區安全管理、泄漏安全管理、化工過程安全管理、...
責任單位:市安全監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衛生計生委等,各區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六)工業企業。依據《工貿行業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17版)》《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第二十四節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節 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 第二十六節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節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十八節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
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相關要點 四、《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相關要點 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要點 六、《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相關要點 七、《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五條...
第22節 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 158 第23節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60 第24節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162 第25節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164 第26節 建...
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三條之規定,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由市應急局依據《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質量、效益與安全的有機統一,以強化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重點,以事故預防為主攻方向,以規範生產為保障,以科技進步為支撐,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
五、《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六、《小型露天採石場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規定》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第六節 其他類 一、《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相關規定裁量基準 二、《食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
第十三條 存在硫化氫、一氧化碳等中毒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的工貿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一)未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立安全管理台賬,並且未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二)未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或者未執行...
第二十五節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262 第二十六節 建築施工企業“安管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65 第二十七節 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 267 第二十八節 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 271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