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讀

工讀

工讀學校是對有違法、輕微犯罪行為和品行偏常的未成年中學生進行有針對性教育的半工半讀學校,是普通教育中的特殊形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工讀
  • 簡稱:對工讀學校的簡稱
  • 含義:是普通教育中的特殊形式
  • 類別:學校
教育方針,改革,進步刊物,

教育方針

雖然工讀學生中有的可能因違法或輕微犯罪行為而受過法律追究,但進入工讀學校是接受教育和矯治,而不是懲處。既不是行政處罰,也不是刑事處罰。工讀學校創建於50年代,創建的目的是在普通中學與少管、勞教之間建立一種新的防控形式來收容、矯治處於犯罪邊緣的青少年。
幾十年來,工讀學校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學育人,造就人才”,不斷改革和完善功能,形成對在校學生的預防教育,挽救矯治教育,成人成才教育,把學生教育、挽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有文化並掌握一定生產勞動技能和職業技能的社會主義公民,深受社會、家庭、學校的歡迎。

改革

90年代以來,工讀學校大膽改革辦學形式,實行校內工讀和託管教育、校外工讀預備生教育。職業高中教育等三個教育層次相結合的辦學體制,取得明顯成績,也從根本上改變了人們對工讀教育的疑慮。工讀學校已由原來單純的對違法、輕微犯罪行為和品行偏常行為的矯治中心變為納入普通教育系列,與普通教育接軌並為普通教育服務的特殊教育機構,並逐步成為違法犯罪行為的預防中心、矯治中心和研究中心。
為有違法或輕微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而辦的特殊學校。工讀學校不僅是整個教育事業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且還是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的重要機構。它是在黨委領導下,以教育部門為主,共青團,公安部門積極配合共同舉辦的。教育對象一般是13—17歲,有違法或輕微犯罪行為,不宜留在原校學習,但又不宜勞動教養或判刑的中學生和社會適齡青少年。其入學須經當地的區,縣教育部門,公安局共同審批。學制一般為二至三年,在校學生期間除了進行文化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外,還按年齡組織必要的生產勞動,實行半工半讀,實行嚴格的管理和獎懲制度。工讀學校的學生畢業以後,根據各自的情況分別送回原學校,或調換學校繼續上學,或參軍,或安置就業,政治上不歧視。

進步刊物

1919年12月16日在北京創刊,本月刊,每期四版。趙世炎等曾任編輯。刊物主要宣傳工讀主義觀點,贊成社會主義。1920年3月第六期出版後被北京政府下令扣留,被迫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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