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2019年12月2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印發《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面向全國地區工程建設項目全面推行
工程總承包模式。
依據國家住建部和國家發改委《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的通知》要求,工程總承包單位應當設立項目管理機構,設定項目經理,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加強設計、採購與施工的協調,完善和最佳化設計,改進施工方案,實現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的有效管理控制。其中管理辦法第三章第二十條要求: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需熟悉工程技術和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規範,並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因此為進一步提高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理論與技能水平,經調查研究,專家論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屬單位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決定開展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認證考試。
主要模式
1、E+P+C模式(設計採購施工)/交鑰匙總承包
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
EPC:即Engineering(設計)、Procurement(採購)、Construction(施工)的組合)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契約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種。
交鑰匙總承包是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終是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
2、E+P+CM模式
設計採購與施工管理總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設計) 、procurement (採購)、Construct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組合),是國際建築市場較為通行的項目支付與管理模式之一,也是我國目前推行總承包模式的一種。EPCM 承包商是通過業主委託或招標而確定的,承包商與業主直接簽訂契約,對工程的設計、材料設備供應、施工管理進行全面的負責。根據業主提出的投資意圖和要求,通過招標為業主選擇、推薦最合適的分包商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任務。設計、採購分包商對EPCM承包商負責,而施工分包商則不與EPCM承包商簽訂契約,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與業主具有契約關係。因此,EPCM承包商無需承擔施工契約風險和經濟風險。當EPCM總承包模式實施一次性總報價方式支付時,EPCM承包商的經濟風險被控制在一定的範圍內,承包商承擔的經濟風險相對較小,獲利較為穩定。
3、設計+施工總承包(D+B)
設計—施工總承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契約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
4、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採用設計—採購總承包(E-P)、採購—施工總承包(P-C)等方式。
主要職能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是工程總承包單位在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總負責人,也是相關人員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之一。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對工程總承包項目進行全面全過程管理。主要任務是協調對接各方資源,在一系列的項目計畫、組織和控制活動中做好領導工作,從而實現項目目標。首要職責是在預算範圍內按時優質地領導項目團隊完成全部項目工作內容,達到業主要求。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根據業主需求及企業要求組建項目團隊開展工程總承包管理工作。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開展情況及進度,協調各相關單位(包括業主、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造價等)進行統一部署,以任務單形式向各相關部門下達生產任務,明確涉及部門、工作內容描述、工作要求、工作成果、時間節點等,並負責對各相關部門進行考核和計量,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中的綜合型和複合型管理人才。
登記管理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專業技術水平認證制度已納入職業技能崗位證書制度統一規劃,並由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屬單位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進行人才評定認證工作,重點是對應考人員掌握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知識水平和相應工作能力的考核,是為社會和用人單位提供職業技能水平評價的一種服務。
等級劃分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及認證等級考試分初級、中級、高級三個級別。
專業劃分
為全面、精準化的推動我國
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和實踐能力,對於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認證依照不同建設方向和領域劃分為10個專業(可增項):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
報考條件
凡遵紀守法,並經考前培訓學時達標者,可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參加相應級別的認證考核
初級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報考條件
一、中專以上學歷;
二、大專以上在讀生憑在籍證明;
三、從事工程建設相關工作三年或三年以上。
(以上條件需滿足其中一條)
中級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報考條件
一、大專或者大專以上學歷;
二、取得初級證書滿2年;
三、從事工程建設相關工作五年或五年以上。
(以上條件需滿足其中一條)
高級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報考條件
一、本科或本科以上學歷或取得同等學歷學位;
二、取得過一個或以上工程建設相關行業職業資格類證書;
三、從事八年以上工程建設相關行業工作;
四、取得中級證書滿1年;
五、工程建設相關行業管理層人員(需開具在職證明)。
(以上條件需滿足其中二條或二條以上)
考試時間
原則上每年4次考試,分別安排在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最後一個周末
考試內容
考試形式
考試試卷為綜合類試卷,5科考試科目綜合為一張考卷,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試兩大部分。理論考試的題型以單選、多選為主。理論考核主要考查學員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概念、知識體系整體的掌握程度。專業能力考核部分考試題型主要為單選、多選、判斷、計算、以及案例題。專業能力主要考察學員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實踐操作的掌握程度。
認證程式
一、諮詢並領取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資質初審表
二、填寫報名表(初審合格後)
三、提交材料:
1、身份證複印件1份
2、學歷證明複印件1份
3、工程建設行業類相關證書複印件(如已持有)
4、2寸紅底電子版照片
四、交納考前培訓及考試認證費
五、參加考前培訓班(結束髮准考證)
六、考試(綜合評定後合格人員)
七、頒發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專業技術人員證書,並納入人事人才網人才資料庫
考前培訓
(一)《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解讀及套用
(二)住建部新版《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契約示範文本》解讀及套用
(三)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計價計量規範(徵求意見稿)解讀及套用
(四)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全流程實踐
(五)工程總承包招投標常見問題解析及法律風險管控實務
(六)工程總承包契約核心風險識別與防範
(十一)BIM及數位化交付介紹
頒證單位
培訓考試合格者,由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屬單位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認證並頒發相應專業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管理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合格證書,納入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人才資料庫,證書無中國國家人事人才培訓網鋼印無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規定,本證書可做為勞動者從業、考核評價和繼續教育學時等的重要參考依據。